正義網訊(記者丁艷紅)近日,貴州省委依法治省辦和省檢察院聯合出臺《貴州省法治督察與法律監督銜接配合工作辦法》(下稱《工作辦法》),旨在加強雙方協作配合,密切信息溝通,共同督促相關問題落實,形成監督工作合力。
《工作辦法》規定了銜接配合方式及內容、問題線索移送的范圍和流程等,明確省委依法治省辦與省檢察院可以互相商請開展法治督察、法律監督,省檢察院可以提供案件評查意見供省委依法治省辦運用,雙方可以共同探索建立法治督察與法律監督關于重大法治問題事實認定、性質判定、處理尺度的統一適用標準。省檢察院在法律監督工作中發現涉及法治領域重大問題需要開展法治督察、需要組織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可能在法治建設考核中進行運用、需要深入研究提出法治建設對策建議等線索,省委依法治省辦發現群眾反映強烈的涉法涉訴、可能存在司法不公問題、屬于檢察機關偵查管轄范圍的司法工作人員涉嫌犯罪等線索,雙方應當報請審批后向對方移送,并及時反饋問題線索的辦理情況。
《工作辦法》要求,省委依法治省辦與省檢察院應當完善溝通聯絡機制,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銜接配合工作,加強人員業務交流,建立完善相關培訓機制,加強典型經驗的推廣運用;對于銜接配合工作中發現的干預司法活動、違法違規辦案、違反保密紀律、弄虛作假、不按規定移送問題線索等情形,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