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4-8-13 9:11:39 法治日報-法治網
近年來,為保障刑事訴訟涉案財物在刑事訴訟中依法、公正、及時處置,解決涉案財物流轉不暢、資源浪費等問題,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委政法委積極創新思路、創新模式,探索建立跨部門涉案財物共管平臺。
“該平臺率先破解了涉案財物管理保管難、移送難、處置難、監督難四大難題,做到涉案財物科學、規范、集約管理,提高了刑事訴訟案件辦理的質量和效率。”近日,福田區委政法委有關負責人向《法治日報》記者介紹,目前,該項目已被列為深圳政法系統推廣項目,并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市所有刑事訴訟案件涉案財物處置工作中全面使用該平臺。不久前,該項目獲評“2024全國政法智能化建設成果展創新案例”。
創新管理模式
據了解,該平臺通過創新倉管模式、線上流轉、處置機制、數字監管,解決涉案財物管理四大難題。
福田采用“實物靜止、信息流轉”的涉案財物管理新模式,用信息化系統將區法院、檢察院和公安分局現有的17個分散物理倉庫連接起來,同時兼容集中倉儲模式,在刑事訴訟終結前,涉案財物原則上由最初采取扣押措施的單位統一保管,案件法律手續、涉案財物信息和處置責任隨刑事訴訟進程流轉至對應辦案機關,實現實物不移送、信息隨案流轉的全新辦案模式。
同時,福田打造“一中心、三平臺”整體架構,即區委政法委中心平臺和公安、檢察、法院三個分平臺,構建了兩個主流程45個子流程,實現涉案財物信息在公檢法各部門間線上流轉,涉案財物從登記、審查、執行全流程線上辦理,無需再進行財物及相關信息人工搬運和移送。對比涉案財物傳統線下7天的移送辦理時間,流轉時間縮短至線上5分鐘,法院最終處置意見及時線上同步給公安等執行部門,解決案多人少、辦案周期長問題。
平臺按照工作規范要求,對處置意見進行必填約束,并對處置方式進行明確限定和合法性校驗,保障處置意見100%填寫。同時,制定財物信息缺失、財物處置方式異常、超期未處置等監督功能,對于公檢法未提供處置建議、要求“依法處置”、應及時歸還當事人未及時歸還等異常情況進行實時預警,有效提升處置閉環率,確保100%處置結論明確、100%處置結果同步。
平臺采用“區塊鏈”技術理念,利用多點存儲技術,確保涉案財物信息可互信、可溯源、防丟失、防篡改,利用“財物軌跡”及時掌握涉案財物入庫、處置、出庫信息,實現涉案財物流轉處置各個環節的全程留痕。區公檢法各單位可通過涉案財物共管平臺及時了解涉案財物流轉進度、處置意見、出庫執行等情況,解決原有財物管理只是通過線下臺賬記錄,追溯困難、審計工作量大的問題。
提升辦案質效
福田建設證據指引應用模塊,建立證據識別知識庫,梳理錄入89條識別規則,針對錢款賬戶、電子產品、不動產、車輛、黃金珠寶5類常見涉案財物類別,實現證據材料的檢索、定位,系統自動生成證據指引信息,輔助辦案人員進行涉案財物證據審理工作。
在確保流轉順利的情況下,充分考慮辦案人員操作便利性,減少工作量。比如,根據辦案人員實際需求,對系統功能模塊進行優化,采用系統自動抓取數據、自動填寫表格,復用處置意見等方式來完成相關環節的操作,既提高了效率、減少了出錯概率,又減輕干警工作量、減少人為疏漏,審查時長從原來的7天縮短至3天內,極大提升審查效率。
針對全業務程序中辦理流程時限臨期、辦理流程超期、漏移物品提示等場景,設置21個智能預警提醒確保業務高效辦理,有效避免財物超期未續凍造成的價值損失。對于財物信息缺失、財物處置方式異常、超期未處置、業務辦理不合規4類重點情況進行預警。
平臺還實現與警綜系統(全市應用)、檢務系統(全國應用)、法院綜合審判業務系統(全省應用)等垂直業務系統的無縫對接,避免重復建設、重復錄入,實現涉案財物信息一次錄入、各單位共享,不再進行線下紙質送卷,進一步實現“讓數據多跑路、干警少跑腿”。
規范工作流程
為從源頭推動化解涉案財物“易進難出”問題,福田建立健全刑事訴訟涉案財物證據收集審查認定工作指引、刑事訴訟涉案財物保管和處置協同工作規程、涉案財物共管平臺應用規范等制度機制,明確權責分工,理順工作流程,建立公安、法院、財政等部門銜接配合機制,明確涉案財物的價值性質標準、處置責任及處置規范,確保涉案財物及時處置、及時出庫、避免積壓。
同時細化閉環管理,將具體指引要求內容嵌入系統,為涉案財物共管建設提供制度依據和技術保障。從公安機關制卷源頭規范程序,在錄入時分別明確財物名稱、特性、存放地點、保管人及聯系方式等信息并附財物圖片或視頻,落實“一案一賬、一物一碼”制度,讓每一件涉案財物都有專屬“戶口”,便于辦案人員隨時查閱。
平臺開通法律監督端口,系統設置智能識別、智能推送、主動核查等功能,實時監測涉案財物線上辦理場景,記錄財物線上流轉路徑,實現涉案財物全過程管控。區公檢法各單位可通過涉案財物共管平臺及時了解涉案財物流轉進度、處置意見、出庫執行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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