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4-24 16:38:30 中國法院網
中國法院網訊 (白海戎) 當你在狂刷抖音、快手,被背景音樂神曲洗腦到根本停不下來時,是否關注過背景音樂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2020年4月23日,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通過線上庭審系統,公開審理一起“抖音”訴“快手”侵害錄音制品《Chu Desu!》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并特邀天津市人大代表、中國(濱海)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工作人員等,到場旁聽。
字節跳動公司系“抖音”短視頻平臺的運營單位,快手科技公司和被告華藝匯龍公司分別為“快手”客戶端及“快手”網站的運營單位。字節跳動公司稱,該公司經授權,獲得錄音制品《Chu Desu!》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及相應維權權利,涉案錄音制品在“抖音”短視頻平臺上深受用戶喜愛,使用該錄音制品作為背景音樂錄制的視頻,已超過三百萬條。
2019年2月開始,“快手”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提供《Chu Desu!》供其用戶錄制短視頻,并在其平臺上發布以《Chu Desu!》作為背景音樂的侵權視頻,其行為嚴重侵害了原告對《Chu Desu!》錄音制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
案件審理過程中,原、被告雙方在合議庭的主持下,首先就該案最為關鍵的涉案錄音制品的權屬問題,進行舉證、質證,并回答了法庭的相關詢問。繼而合議庭就被告行為是否構成侵權,進行了重點審查。通過共享屏幕方式,當庭播放了以涉案制品為背景音樂的“抖音”視頻和“快手”視頻以供比對。最后,雙方就侵權責任承擔方式及賠償數額,充分發表了意見。考慮到雙方當事人均有調解意向,且需庭后進一步溝通,法院未當庭宣判。
日期:2020-4-24 16:38:30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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