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5-9 11:37:29 中國法院網
中國法院網訊 (余建華 王建雙 周志昂 陳炫圻) 如今,隨著全民健身意識的不斷提升,越來越多的人重視運動鍛煉,但是不當的健身方式,可能會對自己的身體造成傷害。浙江省江山市的吳女士就因在小區里“花式健身”,結果發生意外,導致受傷。事后,她將管理該小區的物業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33萬余元。
江山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吳女士的全部訴訟請求,原被告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利用小區里的花樽健身受傷 狀告物業公司要求賠償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8年3月的一天。吳女士是被告某物業公司所管理的某小區的業主。經常在小區里晨練,因為沒有稱手的健身器具,便腦洞大開,打起了小區里隨處可見的花樽的主意。
事發當時,吳女士正在一處花樽上進行“花式健身”,將一只腳壓在花樽邊緣進行拉伸鍛煉,還將雙腳踩在約1米高的基座上,雙手拉住花樽下蹲懸空后向后伸展背部。
在此過程中,這處花樽突然與基座脫離并掉落,幾十公斤重的花樽直接砸中了吳女士的右手,導致其右手多處骨折。
隨后,吳女士被迅速送往醫院治療。出院后,吳女士對自己的傷情進行了鑒定,被評定為傷殘等級八級。
吳女士認為,小區的物業公司有義務對小區內設施的安全進行排查,物業公司有責任在其安全保障范圍內對她的受傷承擔賠償,遂于2020年1月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某物業公司承擔其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損失共計33萬余元。
自身過錯造成損害 法院依法駁回訴訟請求
受理這起案件后,江山法院承辦法官圍繞被告對原告的損害后果是否存在過錯、被告在提供物業服務過程中是否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案件爭議焦點,展開調查,對雙方當事人所提供的證據進行了質證,并調取了小區內的監控視頻,用以查明現場的真實情況。
法院經審理查明,原告吳女士受傷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她的自身行為導致這處花樽脫落,進而砸傷了她的右手。
吳女士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清楚花樽的功能并非用于健身,而是一種景觀設施,不應借助花樽進行鍛煉。小區里的花樽屬于該小區全體業主共有,吳女士利用花樽進行健身并導致其脫落,是一種毀壞公共財物的違法行為,侵害了小區全體業主的共有財產權。
被告某物業公司在提供物業服務過程中,對該小區內具有較大風險的護欄,均設置了警示牌,而且在這處花樽附近也能看到警示牌。
江山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告吳女士因自己不當借助花樽進行鍛煉受傷,其損害是自身過錯造成的,被告物業公司對吳女士的受傷不存在過錯,無需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據此,江山法院對原告吳女士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連線法官:
“本案為公共場所管理人責任糾紛,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承辦該案的江山法院民一庭法官邱強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條是對違反安全保障義務導致他人損害的情形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的規定。而在適用過錯原則的侵權案件中,行為人對于損害的產生有過錯則應當承擔責任,無過錯則不承擔責任。
因而,物業公司對于吳女士的受害后果是否存在過錯,在提供物業服務中是否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是本案的爭議焦點。經過審理,邱強法官認為,物業公司對吳女士的受傷不存在過錯,理由如下:
首先,物業公司對于花樽的安全保障義務,應體現在對花樽的維護、維修等義務上,而從監控視頻來看,吳女士在晨練時,雙腳踩在花樽基座上,雙手拉住花樽,下蹲懸空向后伸展背部,導致花樽與基座脫離,從而砸傷,因此吳女士受傷的直接原因是其自身行為直接導致花樽脫落,而非因物業公司未盡到維修義務導致花樽自行脫落砸傷。
其次,雖然從原、被告所提供的照片來看,被告所設置的警示牌懸掛在護欄上,而護欄離花樽有一定距離,該警示內容更應容易被理解為警示攀爬護欄的行為,但原告吳女士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清楚花樽的功能并非健身,不應當借助花樽進行鍛煉。而且其作為成年人,應當預見到腳踏花樽基座、手拉花樽頂部,下蹲懸空向后伸展背部時,此時全身的重力都施于花樽頂部,存在脫落風險。
最后,小區里的花樽應被認定是一種景觀設施,物業公司對于較大風險的護欄均設置了警示牌,從現場照片來看,從花樽脫落位置也能看到該警示牌,應也有一定的警示作用。此外,良好的小區秩序不僅依賴于小區物業公司的管理,還需要小區業主及相關人員的共同參與、維護。如果認定物業公司對原告受傷存在過錯,無疑加重了物業公司的注意義務和范圍。
日期:2020-5-9 11:37:29 | 關閉 |
Copyright © 1999-2019 杭州法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備10202533號-1
浙公網安備 330105020008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