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三明6月8日電(通訊員林奔 黃巧巧)“只花一元錢,就有機會帶走任何一件商品。”福建一男子利用具有抽獎功能的自動售貨機,提供商品回購及退換現金服務,供社會不特定人進行賭博活動,看似普通的自動售貨機,可實際卻是賭博工具。近日,經福建省永安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陳某因犯開設賭場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執行并處8萬元罰金。
據了解,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間,被告人陳某成立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并陸續在永安、福州、三明等地投放十余臺具有“一元嗨購”抽獎功能的自動售貨機。該自動售貨機在具備正常的自動售貨模式外,還具有賭博功能模式,即“一元嗨購或歡樂大咖”模式,點擊該模式出現1倍嗨、3倍嗨、5倍嗨(即1元、3元、5元相近的金額),支付金額越大,所標識的中獎幾率就越大,顧客支付完成選定倍數的金額后,系統就會進行抽獎,若中獎后,顧客可以選擇取貨或者在系統中寄存商品,當取得或寄存商品達到一定數量后,顧客可聯系陳某雇傭的業務員以“回購商品”的形式兌換現金。截止至案發時,該自動售貨機已接受投注款達200余萬元。鑒于陳某具有自首、退贓情節,法院遂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