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7-20 10:11:37 北京法院網
某航空公司空姐甄某受朋友之托從埃塞俄比亞捎帶虎牙、豹牙、獅指甲回國,在首都機場被北京海關查獲。檢方以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將甄某公訴至法院。2020年6月19日,北京四中院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此案,以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判處被告人甄某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18年11月30日傍晚,被告人甄某作為空勤乘務員執行飛行的由亞的斯亞貝巴至北京的ET604次航班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T3航站樓。甄某從員工通道入境通關時,未向海關申報任何物品,海關關員當場從其攜帶的行李箱中查獲用報紙和膠帶包裹的疑似珍貴動物制品17件。經鑒定,上述動物制品中4件為豹牙、10件為獅牙、2件為獅指甲,共計價值人民幣139 000元。
2019年5月20日,被告人甄某接到偵查人員的電話通知后,主動到北京海關緝私局接受調查。上述涉案物品已被依法扣押。
庭審中,被告人甄某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但提出涉案動物制品是他人包裝好后委托其帶回國內的,其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東西。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甄玉平違反海關和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逃避海關監管,攜帶珍貴動物制品入境,其行為已構成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依法應予處罰。針對被告人甄某提出其不知道所帶的包裹里面有珍貴動物制品及其辯護人所提甄某主觀上屬于過失犯罪的意見,經查,甄玉平作為航空公司空乘人員,接受過崗位培訓,明知我國海關法規以及公司的規章制度,但仍違規利用工作之便為他人攜帶物品入境;甄玉平所攜帶的物品包裝嚴密,且他人允諾給其較高報酬,這不符合為他人合法捎帶日常生活用品的常理,故甄某應當對所帶物品的違法性有一定認識;甄某自述其將物品分散藏匿在行李箱中,是為了逃避海關檢查,因此,即使其不明確知道包內具體為何物,但也具有概括的走私故意。因此,甄某犯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法院最終以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判處被告人甄某有期徒刑10個月,罰金一萬元。
法官提示:
不論是航空公司工作人員,還是普通的出入境旅客,在入境歸國時都要嚴格遵守海關法律法規,詳細了解可攜帶入境的物品種類。不過,因禁止攜帶入境的物品種類繁多,且劃分標準專業,普通旅客如果不清楚自己將要攜帶入境的物品是否合法,為避免存在走私的風險,盡量咨詢海關工作人員或放棄攜帶。切莫因僥幸心理或圖一時之利而鋃鐺入獄。
日期:2020-7-20 10:11:37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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