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8-7 15:12:22 正義網
正義網聊城8月7日電(記者匡雪 通訊員孟慶存 孟俊卿)制造假數據,以虛假的點擊量來騙取推廣費,一人將方法教授他人賺取“學費”,近日,由山東省陽谷縣檢察院以涉嫌傳授犯罪方法罪對閆某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閆某初中文化,但自學了各種電腦書籍,平時幫人開發APP、做網站賺錢。2018年,正在玩手機游戲的閆某無意中點擊了手機屏幕上方蹦出來的小廣告,他發現,很多APP中都有廣告植入,廣告聯盟平臺會根據廣告主的需求向各大APP購買流量,根據APP推廣廣告的流量多少向APP企業主結算費用。
這讓閆某嗅到了“商機”。“如果用戶點擊了某個APP中的植入廣告,就可以產生流量,流量就能變成實打實的金錢。”閆某想到,一個人點擊廣告的概率有限,產生的流量也有限,但網上有很多可以免費刷流量的軟件。
閆某想到了賺錢“門道”,卻也害怕受到法律制裁,他認為,只把這個技術教給別人而自己不刷,就不會觸犯法律,而且還能獲得“學費”收入。
網上的廣告聯盟平臺有很多,經過“貨比三家”,閆某發現某聯盟平臺存在審核機制漏洞,容易操作。經過試驗,閆某先用正常的APP順利通過了平臺的審核,然后貍貓換太子,換成了披著同一“身份證”的空白APP專門進行刷量操作。
很快,閆某就在各QQ群里高調推廣這種技術,“學費”8000元,陸續吸引了來自各地的學習者。遇到有“學生”不會操作的地方,閆某馬上遠程操控對方的電腦,保證包教包會。短短幾個月,閆某非法獲利4萬余元。其“學生”為回本,不斷的發展著新的學員。
閆某的“學生”先后在某平臺注冊企業賬號,交給閆某綁定APP通過審核,與平臺簽訂廣告推廣合同,按照閆某教授的方法,在電腦上利用各種軟件捆綁操作,然后每天只需要打開電腦和這些軟件,便能經常更換IP地址,模擬不同型號的手機自動進行播放廣告。
據查實,僅2018年11月,一“學生”吳某就收到平臺推廣費1萬余元。隨后,吳某向閆某大量購買空白APP,瘋狂刷量,有時一臺電腦上一天播放廣告5000余條。
2018年底,一個“學生”賬號被平臺發現存在異常封號后,閆某等人停止了操作。到2019年7月,閆某又重操舊業,其“學生”經過了幾個月的瘋狂斂財后,鄭某等人相繼案發,閆某被抓。
在案件審查起訴過程中,閆某表示懺悔,“我以為自己不刷就會沒事,事到如今只怪自己太無知、太貪婪。因為我的行為,給別人造成了損失,也給自己惹上了牢獄之災,現在我受到了法治教育,我愿意繳納這些不義之財,請求法律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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