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10-10 9:54:14 中國法院網
中國法院網訊(龐德毅)現如今,夫妻單方借款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屢見不鮮,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人民法院處理了一起此類糾紛。
【案情回放】
被告閆某文和魏某是同事,被告楊某瑀與閆譽文是夫妻。魏某于2016年10月至12月止,打入閆某文賬戶5萬元整,后于2016年12月至2019年3月打入其賬戶76萬元整。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夫妻二人償還欠款,二被告均以無錢為由拒絕償還。現起訴要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返還借款本金。
被告楊某瑀辯稱,事實基本屬實。借款除第一筆5萬元以外,剩余的是被告楊某瑀單獨和原告聯系的,被告閆某文不知情。在2019年3月雙方再次清算的時候,是被告楊某瑀與原告結算,被告閆某文沒有參與。被告楊某瑀與原告認可的是76萬元整,但被告楊某瑀認為借款與被告閆某文無關。
被告閆某文辯稱,不認可該筆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被告閆某文知情的5萬元已還清。2016年12月至2018年7月,原告與楊某瑀單方面借款,被告閆某文并不知情,借條上也未簽字。直至2018年10月原告來找被告閆某文,被告閆某文才知曉。被告閆某文有固定工資收入,足夠承擔家庭生活,楊某瑀欠原告的錢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被告閆某文與楊某瑀沒有公司等其他生產,也未用于共同生產活動,所以不認同該筆款項為共同債務。
【法庭裁判】
經審理查明,被告楊某瑀與被告閆某文是夫妻關系。二被告于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向原告借款5萬元。2016年12月至2019年3月原告借給被告楊某瑀76萬元整。之后,被告楊某瑀于2019年8月左右還款2000元,2020年2月份還款4000元,現被告楊某瑀欠原告754 000元沒有償還。以上事實,有原告提交的對賬單及原、被告等陳述在卷佐證,證據間能夠相互印證,法庭予以確認。2020年6月7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被告楊某瑀給付原告魏某借款754 000元、駁回原告魏某其他訴訟請求的判決。原、被告雙方均沒有提出上訴。
【法官說法】
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原告主張被告楊某瑀償還借款754 000元,被告楊某瑀無異議,本院予以支持。對于原告認為該借款系夫妻共同債務,要求二被告共同償還,但二被告對此不認可,而原告稱不清楚該借款的用途。因該借款數額較大,借款的次數較多,持續時間較長,明顯不屬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原告無法證明該債務用于二被告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被告閆某文不承擔償還責任。承辦法官據此作出判決。
日期:2020-10-10 9:54:14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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