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10-10 15:21:14 人民法院報
本報訊 競拍人看到“一元起拍”印章類物品的宣傳語,誤以為是玉石材質的印章類物品,拿到實物后才發現是人工合成的仿品。為此,競拍人王某以產生重大誤解為由向法院申請撤銷拍賣。近日,江蘇省如東縣人民法院對這起執行異議糾紛作出裁定,駁回王某的異議請求。
2019年10月,如東法院對被執行人宋某名下的百余件文玩工藝品進行統一司法拍賣,對其中部分拍品采用“一元起拍”的方式進行。王某參加了此次司法拍賣,一口氣拍下了包括石章、小碗在內的10件拍品,起拍價從1元到500元不等,成交價為數千甚至數萬元,平均溢價率高達2300%。
拍賣成交后,王某拿到印章類物品實物后,才發現原以為是玉石材質,竟然是人工合成的仿品,而其他不少高溢價“搶”來的拍品,也和他的預期相差甚遠。王某認為,法院在拍賣公告中對標的物實際材質未做任何說明,使其在閱讀公告時產生了重大誤解,遂向法院申請撤銷拍賣。
如東法院經審查認為,拍賣公告中所稱的石章等物品,其品質究竟是玉石還是人工仿制品,應當由競拍人現場查驗并確定自己的競爭價格,無論天然玉石還是人工仿制品,其品名為“石章”,符合人民生活中的習慣稱謂,拍賣公告中未稱之為天然玉石,并不對競拍人的認知構成誤解。而且拍賣公告中也特別提醒:“不保證拍賣標的的真假及品質等,請競買人現場查看后,慎重決定競買行為,現狀拍賣、現狀交接、現狀裁定。競買人可以實地看樣,競買人決定參與競買的,視為對拍賣財產完全了解,并接受拍賣財產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經審查認為,王某競拍前未實地看樣,是對自己權利的放棄,其異議理由不能成立,故裁定駁回王某的異議。(顧建兵 吳云霞)
日期:2020-10-10 15:21:14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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