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山東濟南市民張成購買了李霞名下一處房產,雙方僅辦理了網簽手續,但未辦理過戶手續。隨后,李霞將房產證交付給張成。不料,2017年春,這處房產卻被法院查封凍結。原來,李霞因為欠款120萬元被孫陽告上法庭,該房產被申請凍結了。
濟南市歷下區檢察院調查發現,這是一起典型的虛假訴訟。經濟南市檢察院提出抗訴,近日,濟南市歷下區法院作出再審判決,撤銷民事調解書,駁回孫陽的訴訟請求,并針對孫陽與李麗涉嫌虛假訴訟的行為,分別對其作出罰款5萬元的決定。
為期僅2天的巨額借款
2017年1月5日,濟南市歷下區市民孫陽將李霞訴至濟南市歷下區法院,稱雙方于2016年12月27日簽署借條,約定李霞向孫陽借款120萬元。孫陽按照李霞要求,將120萬元打入其指定賬號。借款到期后,李霞未按時還款。孫陽多次催促未果,他認為李霞的行為侵犯了其財產權,請求法院判令其償還欠款120萬元。
訴訟過程中,孫陽以申請財產保全的方式申請法院查封了李霞名下的房產。經歷下區法院主持調解,孫陽和李霞自愿且迅速達成如下協議:李霞償還孫陽借款120萬元,10日內履行。
2018年,張成和妻子向歷下區檢察院舉報稱,孫陽與李霞之間的調解書侵犯了其合法權益,歷下區檢察院迅速受理,隨即啟動調查核實程序。
經初步審查,檢察官發現以下案件線索:2015年張成與李霞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購買李霞名下的房產,雙方辦理了網簽手續,但未辦理過戶,李霞將房產證交付給張成。2016年李霞向孫陽借款120萬元,但借款協議上的借款人除李霞外,還有借款人李霞的女兒李麗及共同借款人李麗的丈夫王斌的簽名及捺印。但是,孫陽卻只將李霞一人起訴到法院。奇怪的是,本案借款時間是2016年12月27日,借款到期日為2016年12月29日;孫陽向法院起訴時間為2017年1月5日,在庭審當日雙方便達成調解協議,庭審過程中雙方無對抗。在訴訟過程中孫陽申請財產保全,查封了李霞名下已出賣給張成的房產。
漏洞百出的轉賬過程
據檢察官介紹,從本案借條記載的內容上來看,李麗前后陳述自相矛盾。李麗與孫陽聲稱該借款協議是借款當日中午簽訂,李霞的建行賬戶是在當日下午辦理的。而檢察官調查發現,出具借據時李霞的建行賬戶已經存在。
從借款款項來源及流向來看,當事人陳述漏洞百出。孫陽出借給李霞的120萬元是從劉湘賬戶以每筆30萬元分4次打到李霞賬戶的,李霞收到第一筆30萬元后,隨即將這30萬元打到了周海賬戶,周海收到后又打到劉湘賬戶,再由劉湘打到李霞賬戶,如此反復。
劉湘說給李霞轉賬是為了歸還欠孫陽的120萬元借款,但是并沒有證據證明劉湘與孫陽之間確實存在借貸關系。周海說他收到李霞的轉款是李霞的女兒李麗在歸還借款,但他沒有提供相關證據予以證明他與李麗之間存在借貸關系的事實。更為“巧合”的是,周海和劉湘是夫妻關系。
檢察官調取銀行交易明細時發現,劉湘銀行賬戶在發生此交易時賬戶余額為59萬余元,明顯不具備支付120萬元款項的能力。此外,劉湘、周海、孫陽、李麗之間關系密切,彼此往來頻繁,交易發生時,作為出借人的孫陽對其出借的120萬元如何到賬并不知情,與李霞連續發生多筆交易的劉湘和周海夫妻二人,均聲稱不知道交易賬戶的實際情況,明顯有違生活常理。
因虛假訴訟被罰5萬
從借款的用途來看,李麗的陳述也是前后矛盾。在庭審過程中,李麗聲稱這筆120萬元的借款是為了償還銀行貸款、周轉資金所用,但其在檢察機關詢問時卻稱這筆120萬元的借款是為了償還周海。
從用款人李麗的涉訴情況上來看,李麗、王斌夫妻二人共有涉案民事判決4起,判決其二人應償還款項近500萬元。用李霞名下該房產作為最高額500萬元抵押擔保的金融借貸糾紛案件,已進入到訴訟程序。而李麗、李霞明知房產已出賣給案外人張成,卻仍以李霞名下房產作為對外借款的擔保。
掌握有關情況后,濟南市歷下區檢察院以本案調解書涉嫌虛假訴訟向濟南市檢察院提請抗訴后,后者依法向濟南市中級法院提出抗訴。
濟南市中級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調解書涉嫌虛假訴訟,損害了案外人張成及其妻子的合法權益,侵害了國家司法審判的公正和權威,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今年7月,濟南市中級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指令濟南市歷下區法院再審。
歷下區法院再審后作出上述判決,雙方當事人未提出上訴,目前判決業已生效。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