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11-17 17:24:47 人民法院報微信
11月17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人民法院通報該院法官郝劍遭報復殺害的情況,全文如下:
關于哈爾濱市雙城區人民法院法官郝劍遭報復殺害情況的通報
2020年11月13日12時許,我院周家人民法庭負責人郝劍法官在該法庭的收發室被犯罪嫌疑人吳德仁持刀捅刺,經搶救無效死亡。吳德仁當場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對該案正在進行偵辦。
犯罪嫌疑人吳德仁系郝劍法官審理的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的被告。2020年7月8日,其妻子關某某以吳德仁經常對其實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由,作為原告向我院提起訴訟,要求與吳德仁離婚及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該案由郝劍法官承辦,并于2020年8月13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經審理查明:原、被告雙方于1987年1月19日登記結婚,近幾年經常因家庭瑣事發生口角、打仗。2020年7月3日,被告將原告打傷,原告向哈爾濱市公安局雙城分局東官派出所報警,經雙城區人民醫院診斷關某某右耳鼓膜穿孔。原告在訴訟中堅決要求與被告離婚,被告承認其家暴行為并對原告主張離婚表示同意。二人有共有房屋一處,原告主張該房屋價值16萬元,被告在開庭時予以認可。雙方自2018年5月起開始養豬,2018年7月,其兒子、兒媳加入。2019年、2020年共賣豬得款53萬余元,并有存欄育肥豬100頭、價值約50萬元。對賣豬款數額和存欄豬價值,雙方在開庭審理時均表示認可。被告主張養豬系與兒子、兒媳共同進行,與原告無關,且兒子、兒媳投入較多。原告認為,案涉養豬的最初投入為雙方家庭財產,其后采取自繁自育方式,并提供了村委會關于家庭共同養豬的證明。被告主張有家庭債務20萬元,但未舉示證據,原告在開庭時認可夫妻共有債務10萬元。
在調解未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根據本案事實、證據,依照關于離婚和夫妻財產分割的法律規定,我院于2020年9月17日作出判決:準予關某某與吳德仁離婚;二人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房屋一處歸吳德仁所有,吳德仁給付關某某房屋折價款8萬元;二人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家庭共同債務10萬元,由二人各承擔5萬元;吳德仁給付關某某家庭養豬收益20萬元。
吳德仁不服該判決,提出上訴,請求二審法院重新審判,改判其給付關某某房屋折價款6萬元;關某某負擔家庭共同債務7萬元;不應給予關某某養豬收益20萬元。
11月13日上午,吳德仁收到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定于11月19日開庭審理本案的通知,攜帶家中的一把剔骨刀,到法庭找郝劍法官索要原告關某某提交給法庭的房產證。郝劍法官當天有6起案件需要開庭,第一起案件審理結束后,郝劍法官接待了吳德仁,告知其房產證需待案件二審結束后方能返還。法庭的另一位法官也向吳德仁進行了釋法解疑。待第二起案件庭審結束時已是中午,郝劍法官未及用餐即準備第三起案件開庭。在此期間,吳德仁將郝劍法官拽到法庭收發室,用隨身攜帶的剔骨刀捅刺郝劍法官左胸1刀,再次捅刺時被在場人員制止。在場人員當即報警并聯系救治,待120急救人員到達,確認郝劍法官已經死亡。
郝劍法官,1964年7月出生。1995年到我院工作,先后擔任經濟庭書記員、助審員、監察室副主任、城郊法庭審判員、民一庭副庭長、農豐法庭負責人、周家法庭負責人,二級法官。參加法院工作25年,對工作兢兢業業、勤勤懇懇,自2011年以來,累計審理案件2500余件。先后被雙城市政府授予全市檔案先進工作者、雙城市委政法委授予創建優良經濟發展法治環境工作先進個人、哈爾濱中院授予市法院系統先進個人標兵、雙城區委授予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連續八年被評為哈爾濱市法院系統先進個人,并榮立個人三等功一次。
而今,郝劍法官卻被犯罪嫌疑人吳德仁預謀報復、無情殺害。郝劍法官因公殉職,不僅使我們失去了一位好法官、好同志,也使他的家庭失去了一位好兒子、好丈夫、好父親、“頂梁柱”。我們對郝劍法官的不幸遇害表示沉痛哀悼,對殺害郝劍法官的犯罪行為表示極大憤慨并予以強烈譴責,對郝劍法官的家屬表示誠摯慰問。殺害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人民法官,是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底線和基石的嚴重侵蝕,更是對司法權威和法律秩序的公然挑戰,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哈爾濱市雙城區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17日
日期:2020-11-17 17:24:47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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