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11-26 8:31:05 中國法院網
中國法院網訊(胡明冬) 名譽權是公民人格尊嚴的一部分,受到法律的保護,自媒體也并非侵害名譽權的法外之地。
近日,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名譽權糾紛案,原告因在抖音上發布侵害被告名譽權的視頻,被法院依法判決刪除侵權視頻,并發布道歉視頻。
2020年5月2日,素不相識的王先生與張先生在一次駕車時發生碰撞,經當地交警事故責任認定為雙方同等責任。事故發生后的當天,張先生用拍攝的事故現場照片,制作發布了一條抖音短視頻,視頻中,出現原告王先生正臉及其車輛車牌照片,并配上文字“你是個男人嗎,你娘不配在安徽住,老子陪你玩到底”。
經過公證機關公證,2020年5月2日至5月16日,該抖音短視頻共點擊270次,轉發4次,評論94條。且張先生在評論中回復:“你娘撞了老子的車居然說是破車、你的車有多好?你不賠我、不可能就這樣算不”“不是錢的問題、他不知道怎么做人”“不把農村人放在眼里”等內容。
王先生認為,張先生侮辱、誹謗性的評論以及引發的其他網友辱罵、挑釁性的評論信息,對其正常生活及人格尊嚴造成極大傷害。王先生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向上海寶山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被告張先生在其抖音APP上向其賠禮道歉,以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律師費、公證費等因訴訟產生的費用,由被告張先生承擔。
庭審中,被告張先生辯稱,不同意承擔賠償責任。張先生表示,事故發生后,原告王先生的態度十分惡劣,說:“你怎么了,開個破車,信不信我揍你”,并屢次口出狂言,有錯在先,其一氣之下才發了上述抖音,想讓社會朋友評評真理何在。請求駁回原告訴請。
上海寶山法院審理后認為,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從行為上看,被告張先生拍攝的視頻發布到抖音上,所配文字“你是個男人嗎,你娘不配在安徽住,老子陪你玩到底”,確實存在辱罵、詆毀原告名譽權之性質。從經過公證的后果上看,2020年5月2日至5月16日,該抖音短視頻共點擊270次,轉發4次,評論94條,至庭審之日被告還未刪除短視頻,侵權行為仍在持續,原告王先生名譽遭受損害仍在繼續中。
從過錯上看,被告采取的上述行為,是掐頭去尾的一段視頻,即使系雙方因交通事故爭執引發的矛盾,雙方均需要通過合法、文明的途徑解決,被告將掐頭去尾的一段視頻配以辱罵、詆毀的文字,主觀上存在過錯。
因此,被告實施的行為確實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應承擔相關民事責任。另外,律師費、公證費等訴訟費,是原告為本案訴訟實際支付的費用,也應由被告張先生承擔。至于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訴請,法院結合案情及相關證據材料,不予支持。
綜上,上海寶山法院依據民法總則等相關規定,判決被告張先生刪除其在抖音上發布的侵犯原告王先生名譽權的短視頻,并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連續5日在其抖音首頁置頂發表致歉聲明,向原告王先生賠禮道歉(致歉聲明的內容需經法院審核,若被告張先生逾期不履行上述內容,法院將選擇一家全國公開發行的報刊,刊登本判決書的主要內容,費用由被告張先生負擔);被告張先生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賠償原告王先生律師費、公證費合計6,000元;原告王先生的其余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案件判決后,被告張先生已發布了相關道歉短視頻。
【法官說法】
現行《民法總則》對名譽權作了規定,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也在第四編人格權第五章中,對名譽權進行了專門的法律規定。
《民法典》法條鏈接:
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第一千零二十五條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實;
(二)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內容未盡到合理核實義務;
(三)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他人名譽。
第一千零二十六條認定行為人是否盡到前條第二項規定的合理核實義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內容來源的可信度;
(二)對明顯可能引發爭議的內容是否進行了必要的調查;
(三)內容的時限性;
(四)內容與公序良俗的關聯性;
(五)受害人名譽受貶損的可能性;
(六)核實能力和核實成本。
第一千零二十七條行為人發表的文學、藝術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為描述對象,含有侮辱、誹謗內容,侵害他人名譽權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該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行為人發表的文學、藝術作品不以特定人為描述對象,僅其中的情節與該特定人的情況相似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千零二十八條民事主體有證據證明報刊、網絡等媒體報道的內容失實,侵害其名譽權的,有權請求該媒體及時采取更正或者刪除等必要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名譽權不僅自然人有,法人也有。
《民法典》法條鏈接:
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此外,對于是否構成名譽權侵權,應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判斷:
(1)加害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的行為。
(2)侮辱、誹謗指向特定(一人或數人)。如果侮辱、誹謗一類人,一般不構成名譽權侵犯。除非這一類人很少,僅有特定的數人。
(3)侮辱、誹謗的行為被第三人所知悉。
(4)受害人的客觀社會評價因加害行為而降低。
但需要注意的是,社會客觀評價必須是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故意或存在過錯下,實施的侮辱、誹謗行為致使他人的社會客觀評價被降低,即二者構成因果關系,才構成侵犯名譽權,不能僅以自己感覺名譽感遭受損害就構成就認為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
那么,受害人認為自己名譽權在自媒體等網絡上遭到侵犯后,如何維權?
首先,應當第一時間保存侵權行為存在的證據,必要的時候可以如上述案例一樣,到當事人住所地的公證處進行公證;進行證據固定。
其次,與侵權行為人進行協商,要求刪除侵權內容,消除影響等,協商不成的話可以進行訴訟。
此外,還可以找自媒體等網絡平臺進行協商,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侵權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日期:2020-11-26 8:31:05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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