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2-3 16:55:04 新華網
新華社昆明2月3日電(記者龐明廣、王研)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2月3日發布公告稱,自2月3日起,該院將依據“泛亞有色”案生效刑事裁判文書和集資參與人信息登記核實情況對該案已歸集到位的涉案資金進行首次清退發還。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此前發布公告稱,被告單位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被告人單九良等21人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職務侵占罪一案涉財產部分,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依法立案執行。
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9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依法開展“泛亞有色”案全國集資參與人信息登記核實工作,并啟用“昆明泛亞有色案信息登記核實系統”微信小程序。公告稱,此次資金清退發還對象為在“昆明泛亞有色案信息登記核實系統”進行登記并提供接收案款銀行賬戶或選擇定期存單方式接收案款的受損集資參與人。
公告稱,此次資金清退發還由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受損金額和現已歸集到位的資金確定統一發還比例。集資參與人的具體清退發還金額以其受損金額乘以發還比例確定,受損金額指集資參與人的本金損失金額,具體為銀行賬戶轉入交易平臺與交易平臺轉至銀行賬戶金額的差額。
公告稱,“泛亞有色”案查封、扣押的金屬貨物已全部按照法定程序通過網絡司法拍賣平臺公平、公開處置變現,經權屬甄別后應納入清退發還范圍的,全部納入清退發還的資金,依照確定的統一發還比例進行發還。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將繼續對其他涉案財物依法進行權屬甄別、處置變現,并根據資金歸集情況,適時開展后續資金清退發還。
日期:2021-2-3 16:55:04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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