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6-7 11:18:11 中國法院網
中國法院網訊(嚴小霞 鐘紹華)正值第50個“6.5”世界環境日到來之際,6月4日,江西撫河流域環境資源法庭在江西省南城縣里塔鎮歐坊村開展巡回審判。經審理,對一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當庭宣判,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6000元;責令被告人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周某某采用替代性修復方式修復生態環境,完成公益造林7畝、種植木荷不少于1169株,并養護3年;責令被告人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周某某承擔專家出具意見費用650元,并在省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被告人周某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周某某為阻止鳥類進入其自家果園偷吃果實,于2019年至2020年農歷5月期間,先后私自在該果園安裝了六張粘網一直持續至2020年8月25日被拆除,共捕獲了20只鳥類。2020年8月25日,被告人周某某向南城縣公安局投案自首。
經司法鑒定機構鑒定,該20只鳥類野生動物分別為:紅角鸮2只、斑頭鵂鹠1只,均屬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白頰噪鹛1只、珠頸斑鳩2只、八哥2只、棕背伯勞2只、白頭鵯1只,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烏鶇9只,被列入《江西省級非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價值共計50100元。經委托專家出具意見,周某某應承擔生態環境損害及修復損害需要的費用,共計95100元。
2021年1月4日,被告人周某某主動向公安機關上繳野生動物資源修復費人民幣10000元。考慮到被告人周某某確屬經濟困難,經檢察機關建議,2021年3月7日,被告人周某某與南城縣里塔鎮林業站、南城縣里塔鎮都軍村委會簽訂了《公益造林植樹協議書》,愿意以植樹造林的方式來修復所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周某某違反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非法獵捕國家二級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紅角鸮2只、斑頭鵂鹠1只,其行為已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獵捕的其他野生鳥類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被告人具有自首情節,且認罪認罰,主動繳納生態修復費10000元,并積極通過公益造林方式進行替代性生態修復,確有悔罪表現,可以從寬處理。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庭審結束后,辦案人員現場進行判后答疑及法制宣傳,呼吁大家關愛自然,愛護野生動植物,共同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家園。通過庭審現場及深入農戶家中,發放典型案例宣傳冊100余冊。
上午11時許,法院、檢察機關辦案人員在林業部門人員的帶領下,來到公益造林現場,查看周某某已完成的造林情況,督促被告人根據種植的季節要求,盡快完成補種義務,并需經林業部門驗收合格。
日期:2021-6-7 11:18:11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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