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2-5-9 16:03:46 中國法院網
中國法院網訊(管颯爽 孟良燕)家住如東的陳某聽說電影行業投資率高,于是投資了某文化公司的電影眾籌項目,并與這家公司簽訂了相關電影出品合同,投資16萬元享受該電影0.1%的收益,但電影拍攝后一直未能如期上映。故陳某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還投資款16萬元。日前,經江蘇省如東縣人民法院審理,判決支持了陳某的訴訟請求。
原告陳某訴稱,2019年7月,其與某文化公司簽訂了電影聯合出品合同,約定該片由某文化公司出品拍攝,其認購16萬元,享受該片0.1%的票房收益、網絡版權收益、電視臺版權收益、海外版權收益。合同約定,被告負責立項、拍攝、制作、發行,并及時向原告提供拍攝的相關信息、費用及進度。如因制片方原因導致在制作完成之日10個月內未能公映,應全額回購原告認購份額。合同簽訂以后,原告向被告轉賬支付16萬元投資款,但直至2021年7月電影仍未上映,因文化公司違約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故要求解除合同返還投資款。被告文化公司未答辯。
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履行了支付投資款的義務,文化公司應當電影在制作完成后10個月內進行公映,案涉電影已于2020年6月拍攝制作完成,但至今未能公映,陳某無法獲得合同約定的各項收益,文化公司也未能提供證據證明案涉電影尚未公映有合理事由,文化公司的行為視為遲延履行主要合同義務導致陳某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故陳某有權主張解除合同返還投資款。
宣判后,雙方均未上訴。現該案判決已生效。
日期:2022-5-9 16:03:46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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