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2-7-21 16:40:46 中國法院網
中國法院網訊(王希玉 何德芳)近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立案受理臨清市人民法院報請提級管轄的一起民事案件。據悉,該案系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啟動以來,全市法院首例裁定適用提級管轄程序受理的民事案件,也是全省首例裁定適用提級管轄程序受理的知識產權案件。
該案系技術服務合同糾紛,原告河北某軸承公司以被告山東某軸承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檢測報告錯誤為由,向臨清法院起訴,要求被告賠償經濟損失200萬元并承擔訴訟費用。原告從事軸承及其配件生產、銷售等業務,在他處購買一件內徑尺寸60mm的光面環規后,在被告處進行檢測,并依據被告出具的檢測校準報告進行生產。原告訴稱,以該光面環規為標準件生產的軸承不符合國家標準,造成經濟損失200萬元以及商譽損失,被告再次對該光面環規進行檢測的結果,與之前報告差值達8um。
聊城中院經審查認為,該案系技術服務合同糾紛,案情較為復雜,專業性較強,對軸承生產環節相關糾紛的處理具有示范效應,而且該案原告系省外企業,被告系當地軸承行業重要的高新技術企業。該案由中院審理,可以起到“審理一案、指導一片”的效果,也有助于案件公正審理,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管轄的若干規定》《關于完善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的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據此,中院遂依法裁定對該案提級管轄。
“完善案件提級管轄機制是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的重要內容,通過推動將涉及重大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具有普遍法律適用指導意義的案件,交由較高層級法院審理,有利于充分發揮較高層級法院在統一法律適用、加強對下指導方面的職能作用。”聊城中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全市法院將按照上級法院部署要求,圍繞“一審準確查明事實、實質化解糾紛”“二審有效終審、精準定分止爭”的職能定位,不斷深化訴訟流程再造和審判模式創新,促進提級管轄等改革試點重點工作落地見效,推進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向深向實開展。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完善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的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對所管轄的第一審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認為屬于下列情形之一,需要由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可以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審理:
(一)涉及重大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不宜由基層人民法院審理的;
(二)在轄區內屬于新類型,且案情疑難復雜的;
(三)具有普遍法律適用指導意義的;
(四)上一級人民法院或者其轄區內各基層人民法院之間近三年裁判生效的同類案件存在重大法律適用分歧,截至案件審理時仍未解決的;
(五)由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更有利于公正審理的。
中級人民法院對轄區基層人民法院已經受理的第一審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認為屬于上述情形之一,有必要由本院審理的,應當決定提級管轄。
日期:2022-7-21 16:40:46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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