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2-10-13 12:28:48 人民法院報
意外身故后,家屬拒絕進行尸體解剖檢驗鑒定,保險公司能否拒賠?日前,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該類型案件,以尸體解剖檢驗鑒定并非雙方保險合同中約定的意外身故保險金獲賠的必要手續,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依據不足為由,最終判決保險公司依合同約定進行賠償。
2022年2月28日,張某在家中浴室洗澡時,不慎滑倒致使頭部受傷。張某家屬發現后第一時間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張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當地衛生院于當日出具《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死因記載為腦部外傷。張某此前曾在保險公司處投保了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保險金額為15萬元,事故發生在保險期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后,保險公司進行了現場勘驗和調查。2022年3月1日,保險公司作出事故檢驗通知書,建議對張某進行尸檢解剖檢驗鑒定。但張某家屬在該通知書上簽字明確表示不同意。次日,張某的遺體被火化。保險公司以未鑒定無法查明被保險人死因,無法證明事故屬于保險范圍而拒賠。
雙方經多次協商未果后,張某家屬將保險公司訴至沅江法院,請求判令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15萬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中,被保險人張某死亡后,其親屬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并提供了《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原告根據自身條件已經提供了其客觀上所能提供的與確認涉案保險事故性質、原因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可認定其對張某的意外死亡已盡到其能盡到的證明義務。當地衛生院作為對張某實施搶救的醫院,其出具的證明書在沒有相反證據推翻的情況下,可予采信。在原告完成舉證責任、被告不能提供證據反駁的情況下,綜合張某家屬的陳述和《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的記載,能夠確定張某在發生死亡之前存在摔倒在地致使頭部受傷的情況,屬于意外傷害保險的責任范圍,故被告保險公司應依約承擔保險責任。
雖然張某的家屬在事故發生后簽署事故檢驗通知書時明確表示不同意進行尸體解剖檢驗鑒定,但是,尸體解剖檢驗鑒定并非雙方保險合同中約定的意外身故保險金獲賠的必要手續,且該事故檢驗通知書涉及保險公司責任免除的重大事項,原告在簽署該通知書時被告保險公司未盡到明確充分的說明義務,故被告保險公司據此不予賠償的依據不足。
最終,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保險公司賠償李某親屬保險金15萬元。宣判后,雙方均未提起上訴。
■法官提醒■
本案的審理法官楊玲分析,保險合同作為雙務合同,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對價是約定危險發生后保險人承擔損失的承諾。因此,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承擔保險責任。
對于普通民眾而言,在購買保險時,應當根據個人需求挑選合適的保險。認真研讀保險條例,客觀真實地向保險公司履行告知義務。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應當及時報警,根據自身條件提供客觀上所能提供的與確認涉案保險事故性質、原因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以便于保險公司確定保險事故性質和責任。
對于保險公司而言,要嚴格規范經營行為,依法開展業務活動。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約定承擔保險責任,而不應當人為擴大被保險人的合同義務。對于涉及保險公司責任免除的條款,更應履行提示說明義務,否則對當事人不產生法律上的約束力。
日期:2022-10-13 12:28:48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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