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2-11-1 10:00:49 人民法院報
近日,陜西省咸陽市楊陵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妨害傳染病防治案,被告人田某某因出具假行程碼被當庭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2022年4月26日9時50分許,被告人田某某駕駛貨車從某疫情地區運輸貨物行至楊凌東高速口時,在明知應向疫情防控人員報告行程并如實登記相關信息情況下,故意隱瞞其從中高風險地區來的事實,并向防控人員出具假行程碼。4月27日,田某某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陽性感染者后,其仍向流調人員故意隱瞞真實行程。田某某的行為導致楊凌區本地18名密接人員被集中隔離觀察,環球園藝公司等場所被緊急封閉管控,8個居住小區和1個村組被劃定為重點管控區域。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田某某拒不執行衛生防疫機關的防控措施,在明知楊陵區疫情防控政策的前提下,出具假行程碼,故意隱瞞其從中高風險地區來楊陵區的事實,在確診后仍不配合流行病學調查,其行為嚴重影響了楊陵區的疫情防控工作,存在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嚴重危險,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日期:2022-11-1 10:00:49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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