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2-11-17 16:16:53 中國法院網
中國法院網訊 近日,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鄒某華交通肇事后未逃離現場但讓妻子頂包,被法院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而判處刑罰。
2021年10月4日早上6時,還未考取駕照的鄒某華駕駛著妻子彭某容的小轎車,在江津雙福新區某街道自學練車。當車輛路過一交叉路口時,鄒某華在右轉車道將一名行人撞倒,他隨即將車輛駛離主干道,而后返回查看被撞行人傷情。
在圍觀群眾報警和撥打120急救電話后,鄒某華想到自己是無證駕駛,便立即聯系有駕駛證的妻子彭某容到現場來頂替自己。彭某容到現場后,向交警陳述事故發生時車輛是她在駕駛。
不久,鄒某華得知了被撞者去世的消息,在經歷了一晚上的思想掙扎后,覺得自己是犯了大錯,遂于次日主動到雙福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實供述了肇事經過,賠償被害人近親屬共計37.8萬余元,并與被害人近親屬就剩余賠償款達成了和解協議。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鄒某華無證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而后逃逸,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鄒某華自動投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且到案后自愿認罪認罰,賠償被害人親屬并就其余民事責任已達成和解協議。綜合鄒某華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法院最終判處鄒某華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日期:2022-11-17 16:16:53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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