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2-11-25 11:27:09 中國法院網
公共下水管道堵塞,導致衛生間反水,三樓屋子、二樓天花板都給泡了,損失不小還很鬧心,不懂找誰索賠?三樓住戶索性起訴樓上28戶業主。
2021年2月,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某小區二樓住戶向物業反映,其房屋天花板出現滲水情況,物業公司立即向其樓上的三樓住戶盧某反映滲水情況。于是,遠在外地的盧某叫了維修師傅去檢修才發現,自己臥室衛生間馬桶反水溢出,臥室地面浸泡嚴重,導致樓下天花板滲水。
進一步核查反水原因,發現在2樓與3樓之間的這段公共下水主管被水泥塊、沙子、衛生棉塊等雜物堵塞,于是污水從三樓住戶的衛生間馬桶反流。加上,三樓住戶長期在外地工作生活,反水后未及時發現,最終導致房屋積水滲至樓下。
無奈之下,盧某雇請工人對樓下鄰居的天花板以及自己房屋的木地板、馬桶等,進行更換、維修,花費4萬余元。但修繕完工后,找物業公司及樓上業主協商損失怎么承擔問題未果,遂訴至法院,請求物業公司與樓上所有業主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庭審中,樓上業主紛紛“喊冤”。“我主臥是我讀大學的兒子住的,長期無人使用,我無需擔責。”“我濕氣重,平時一般不使用主衛,都是用公衛,所以沒有賠償義務。”“我房子2016年裝修至今長期沒人住,要求我分擔損失不合理。”“管道里面主要的堵塞物是水泥塊,應該去找正在裝修的,且三樓室長期無人住,沒有及時止損,自己擔責。”
物業公司則表示,“我司已依約提供物業服務,不存在過錯;由于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應由所有行為人共同承擔侵權責任,與物業公司無關。”
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法院在一審庭審中,通過比對用戶水電使用情況等證據,除林某等2人能證明自己在發生案涉馬桶反水倒灌事故前,長期無人居住或還未裝修外,其余被告均未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過錯。
一審審理認為,由于該堵塞的管道屬于公共管道,無法查清造成堵塞的水泥塊、沙石等雜物來自哪家住戶,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其余樓上業主均應共同對原告盧某的損失,平均承擔賠償責任。同時,負有維修、管理責任的物業公司亦應對盧某的損失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此外,盧某未及時發現反水案涉馬桶反水倒灌,造成室內財產損失擴大,其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存在一定過失,也需自行承擔部分責任。
最終,依照民法典、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相關規定,依法作出判決,判令盧某自行承擔10%的責任,樓上26戶業主,分別承擔盧某案涉損失2%的賠償責任(共計52%的責任),物業公司承擔38%的賠償責任,鑒定費亦依照相同比例承擔。
物業公司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近日,二審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
法官提示
樓上業主和物業公司可能對自己要承擔責任存在疑惑,實際上,公共排污管道較之其他管道而言,設計的排污能力應相對較強。按照日常生活經驗判斷,管道堵塞一般系日積月累的生活垃圾長時間未疏通或共用業主的不當使用所致。
本案中,結合疏通人員的陳述及疏通照片、視頻,堵塞物并非是可排入公共排污管道的正常生活垃圾,而是水泥塊、沙子、衛生棉塊等雜物,證明排污管道的共用業主存在不當使用情況。根據公平原則,樓上所有可能造成加害的業主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此外物業公司根據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應對雨水管、污水管等公用設施進行疏通、維護、修繕,并在業委會或第三方監督下,做好檢修記錄,否則無法證明其履行了維護責任,亦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日期:2022-11-25 11:27:09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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