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3-2-8 15:55:10 法治日報-法治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馳 通訊員 杭寶林
近日,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發出該市首份非家庭成員關系人身安全保護令,切實保護了受害人及其家人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楊某與韓某原系夫妻關系,2020年4月經法院調解離婚,后雙方因探望子女發生矛盾,韓某多次對楊某及其家人進行騷擾、跟蹤、威脅。2023年2月1日,楊某向濱海新區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法院審查后,認為楊某的申請符合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定條件,于2月3日作出民事裁定:禁止韓某騷擾、跟蹤、接觸楊某及其相關近親屬,禁止韓某通過短信、電話等網絡平臺或其他媒體騷擾楊某及其相關親屬。
當天,法院向雙方當事人送達裁定書并通知公安機關、社區居民委員會,確保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效果。同時,法院特別告知韓某不履行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律后果。
濱海新區法院法官介紹,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該法第十九條規定:禁止以戀愛、交友為由或者在終止戀愛關系、離婚之后,糾纏、騷擾婦女,泄露、傳播婦女隱私和個人信息。婦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臨上述侵害現實危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日期:2023-2-8 15:55:10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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