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3-2-21 13:23:57 人民法院報
如果把家庭比作一個花園,孩子是幼苗,父母則是園丁。父母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責任人,但部分年輕父母并沒有履行好義務,甚至當起了“甩手掌柜”。近日,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帶孫費”案件,不僅支持了獨自帶孫外婆的訴求,同時向“甩手”母親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
小雨和前夫在2019年協議離婚時約定,大兒子堯堯由前夫撫養,小兒子安安由自己撫養。離婚后,小雨外出打工,便將安安托付給母親安婆婆。
小雨走后一直沒有回過家,也沒有向安婆婆支付過任何費用。安婆婆年事已高又無經濟來源,眼看著安安漸漸到了上學的年齡,便多次要求小雨回家看看孩子、親自撫養安安,但小雨一直拒絕回家,甚至連孩子生病也未回家看望。
安婆婆將小雨起訴至江津區法院,要求小雨按每個月300元的標準支付安安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
法院審理后認為,小雨離婚時約定安安由自己直接撫養,撫養教育安安是小雨應盡的法定義務。安婆婆作為小雨的母親、安安的外祖母,幫助撫養安安,撫養期間必然產生撫養費。現安婆婆以低于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標準每個月300元主張費用,系對自己權利的處分,不違反法律規定。
法院最終判決小雨支付安婆婆2019年4月至2022年6月期間代為撫養安安的撫養費8100元。
判決生效后,小雨一直未履行義務。承辦法官心系安婆婆和安安的生活,于判決生效后幾經輾轉再次聯系到了仍在外地打工的小雨,并遠程向小雨送達了家庭教育指導令,對小雨進行家庭教育指導,就相關法律規定及后果進行釋明,督促其履行法定義務。
小雨當場表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承諾盡快回家看望安婆婆和安安,盡到做女兒和母親的責任。
■法官說法■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條的規定,撫養未成年子女系為人父母的法定義務,只有當父母均已死亡或無力撫養時,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有義務撫養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家庭教育中父母的缺位不僅是對老人的為難,也是對孩子的傷害。年輕父母應更多地為孩子和老人考慮,擔起家庭的責任,給孩子一個快樂成長的環境,還老人一個安穩幸福的晚年。
日期:2023-2-21 13:23:57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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