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3-2-22 11:12:44 新華網
新華社武漢2月22日電(記者宋立崑)記者21日從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湖北首例培訓機構內部講義試題著作權糾紛案近日宣判。經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令:兩被告停止侵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共計50萬元。
法院查明,2015年以來,山東某教育公司先后編寫了電路原理《考前必做1000題》和電力系統分析《考前必做1200題》等,作為國家電網校園招聘考試的培訓輔導書籍。2020年,山東某教育公司發(fā)現,宜昌某培訓學校和宜昌某職業(yè)培訓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上銷售的兩本培訓輔導書籍,在版式設計、題型選擇、題目編排等內容上與其編寫的書籍內容大量雷同。隨后,該公司向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停止侵權,并賠償其經濟損失。
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本案中山東某教育公司編寫的培訓書籍,在試題材料的選擇、取舍、設計、審定過程中付出了創(chuàng)造性勞動。因此,該書屬于著作權意義上的作品。
法院據此認定,被告宜昌某培訓學校和宜昌某職業(yè)培訓公司侵犯了原告山東某教育公司的著作權,并作出上述判決。一審判決后,被告提出上訴,經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日期:2023-2-22 11:12:44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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