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3-4-23 13:34:48 中國法院網
近日,福建省長汀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原告王某與被告林某、付某身體權糾紛一案,原告王某對被告林某言語挑逗構成性騷擾,法院依法駁回王某的訴訟請求。
2022 年3 月期間,原告王某(男性,泥水師傅)、被告林某(女性,小工)等多人接受被告付某的聘請,到到其承包的上杭縣古田鎮某村一棟別墅做裝修工作。3月28日上午8點多,林某在工地干活時不慎摔倒,導致全身衣服弄濕,準備去四樓換衣服的途中(即工地三樓的休息臺),遇到從四樓往下走的王某,林某便對王某說:“我摔倒了,衣服弄濕了,我去四樓換衣服”。王某聽后不但沒有援助林某,還對林某進行言語上的挑逗性騷擾,詢問對方私密處是否有摔壞,并想近距離地接觸林某。林某因不滿王某言語上挑逗性騷擾,為制止王某近距離靠近,用腳踢了一下王某(未摔倒),示意其讓開。隨后,兩人各自繼續在工地干活。當天下午兩點多,王某在工地上貼完兩塊瓷磚后,感覺后背有疼痛感,于是就回到住所地休息。
第二天上午九點多,王某到鄉鎮某衛生院拍 X 光片,發現尾椎骨上有一條線影像,醫生告訴王某可能是尾椎骨爆裂。后王某、林某一起回到了長汀縣,并由林某陪王某到長汀縣一私人診所治療,林某支付了藥費30元。4月5日,王某前往福建省汀州醫院做了 CT 檢查,報告單上載明“尾 2 椎體鉤狀改變,請結合臨床”,建議休息三個月。原告認為自己受傷后產生了誤工費損失,要求被告林某、付某賠償誤工費和護理費損失 20000 元,以及原告往返上杭縣公安局報案二次支付的費用 500 元,但二被告均認為與自己沒有關聯性,拒絕向原告賠付,致使原告訴至長汀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在工作期間對林某進行言語挑逗,已超出了男女間的正常交往尺度,王某對林某的言語挑逗行為,足以認定構成性騷擾。林某為了制止王某的性騷擾行為踢了王某一腳,屬于正當防衛,且未超過必要的限度,同時,沒有直接證據證明王某的傷是林某用腳踢導致。因此,林某、付某對王某的誤工損失無需承擔賠償責任,遂判決駁回王某的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
本案王某和林某雖屬于一起工作的同事,在林某因工作弄濕衣服處于窘迫時,王某不僅未施與援手進行幫助,還對林某進行言語挑逗及性騷擾行為,林某出于制止王某的性騷擾行為,踢了王某一腳,實施的動作未超過必要限度,應認定為正當防衛,因此,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本案判決目的在于打擊了職場性騷擾行為,維護了被騷擾者的合法權益,同時,體現了司法裁判規范社會行為、弘揚社會文明正氣的作用。
同事開黃腔這種行為算是職場性騷擾,雖然這種情況較為普遍,但并不意味著是正確的。目前,我國法律雖然沒有明確列明哪些是職場性騷擾行為,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條規定,違背他人意愿,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根據這一條的規定,性騷擾的方式不限于身體接觸,發黃色消息、講黃色段子等引起被害人厭惡反感的,同樣也屬于職場性騷擾。此外,職場性騷擾本身是沒有性別之分的,最常見的表現形式是男性對女性進行性騷擾,但是也存在男性對男性、女性對女性、女性對男性的騷擾行為。
日期:2023-4-23 13:34:48 | 關閉 |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