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3-5-12 15:56:29 中國法院網
江西寧都一男子非法狩獵,捕食野豬未果,卻致人重傷。近日,江西省寧都縣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對其進行了審理,一審以非法狩獵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敏有期徒刑八個月。
2021年9月19日,被告人李某敏通過抖音在網上購買了三套捕野豬的夾子(包括鋼絲繩、報警器、觸發裝置等),然后藏匿在自己位于洛口鎮麻田村的家里。李某敏為捕食野豬,于2022年6月將兩副捕獸夾安裝在寧都縣洛口鎮麻田村“竹面里”和“下門嶺”的山上,并設置好電子報警器連接到其手機上。2022年6月12日晚8時47分和8時58分,李某敏的手機上接收到兩條洛口鎮麻田村“竹面里”夾子報警器發來的信息,當晚李某敏未上山查看。次日上午5點半左右,李某敏來到“竹面里”安裝捕獸夾的地方,看到機關已觸發,鋼絲繩等被拖地,在不遠處發現有一把鐮刀和一個老人的鞋子,后與村干部等人在不遠處找到前不久走失的老人李某秀,李某秀被發現時左腳腳踝以下全部壞死。寧都縣人民醫院對李某秀進行了左腳截肢手術。
2022年8月16日經寧都縣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對被害人李某秀的人體損傷程度進行鑒定,李某秀因左足壞死并感染,在寧都縣人民醫院進行左小腿中下段截肢,李某秀左小腿中段以下缺失,其人體損傷程度評定為重傷二級。
2022年6月13日,被告人李某敏經寧都縣公安局書面傳喚到案,歸案后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并在李某秀死亡后賠償李某秀家屬25.1萬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敏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進行狩獵,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狩獵罪。鑒于被告人李某敏具有坦白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罰。被告人李某敏非法狩獵的行為造成一人重傷后死亡的嚴重后果,對其適用緩刑不足以警示他人,因此,對被告人李某敏要求適用緩刑的辯稱不予采納。綜合被告人李某敏的犯罪事實、情節及社會危害性、認罪態度、悔罪表現,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日期:2023-5-12 15:56:29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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