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3-6-25 10:30:03 人民法院報
為保障軍車優先通行,高速公路對軍車實施免費通行,這是國家和社會對軍人的優待和尊重,然而有人卻對此動了“歪腦筋”。近日,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案,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1萬元。
居住在廣州市郊區的李某駕車到市區辦事,在高速收費口看到“軍車免費”的告示后,打起了利用軍車逃避繳費的主意。李某聯系朋友陳某(另案處理),向其購買一輛有假軍牌“G×30×××”的假軍車。為了以假亂真,還在陳某處購買了假軍裝、假軍靴、假軍用皮帶等,甚至還購買了一本假的軍區大院出入證。
買到軍車、軍牌后,李某于2021年1月至8月間駕駛懸掛假軍牌的假軍車,在廣州、佛山等地行駛,在通過高速公路收費站時穿著假軍裝以軍車名義逃避繳費。2021年9月,李某將上述車輛售賣給他人,并將假軍牌、假軍裝丟棄。
2021年10月,李某被抓獲,民警在其住處扣押軍區大院臨時出入證、軍用褲子、軍用皮鞋、軍用腰帶等物品。經查證,軍隊無編號為“G×30×××”的車輛號牌。后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
花都區法院審理后認為,李某無視國家法律,非法使用武裝部隊車輛號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罪。綜合考量李某犯罪情節、認罪態度等,法院以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罪對李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1萬元。現該判決已生效。
日期:2023-6-25 10:30:03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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