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3-6-26 15:45:27 中國法院網
近日,福建省霞浦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億余元的案件,依法判處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被告人方某應退賠相關人員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9,237,729.53 元。
經審理查明,2018 年至2022 年期間,被告人方某先后以“幫人代還信用卡”、虛構“炒店”、“養殖戶臨時卡”等業務缺少資金為由,以投資分紅的方式吸收許某某等多人資金,且明知上述人員向他人擴散吸收資金的信息而予以放任,非法吸收社會公眾存款。經審計,被告人方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共計人民幣111,217,262.95 元,造成部分投資人員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10,527,729.53 元。2022 年11 月,被告人方某向公安機關投案。案發后,被告人方某退賠部分款項共計29萬元。
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方某的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告人方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認罪認罰,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有部分退賠情節,可酌情從輕處罰。綜合以上情節,對其予以減輕處罰。故霞浦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提醒,天上不會掉餡餅,莫要貪圖眼前利,缺乏相關資質的機構所承諾的高收益往往暗藏玄機,在選擇投資方式時,需謹慎甄別,自覺防范和抵制非法集資,守住錢袋子、護好幸福家。
日期:2023-6-26 15:45:27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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