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3-9-7 11:16:22 人民法院報
獨居老人因感念同事多年來的悉心照顧,與其建立附贍養義務的撫養關系,承諾去世后把自己的全部財產留給同事。沒想到老人再婚之際,又想要回已經過戶到同事名下的房屋。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附贍養義務的財產贈與案,依法判決駁回原告王阿公的全部訴訟請求。近日,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
王阿公早年與妻子離異,子女也同他互不往來,多年來王阿公都是獨自一人生活。劉家上一輩便與王阿公熟識,劉家夫婦既是王阿公的同事又是晚輩,十幾年來一直很照顧獨居的王阿公。2004年,王阿公立下遺囑,表示自己去世后由劉家夫婦繼承自己的房屋和財產。次年,王阿公手寫贍養及財產贈送協議,明確提出愿意與劉家夫婦建立贍養關系,確定自己過世后房屋及全部財產歸屬劉家夫婦。同年12月,王阿公與劉家夫婦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屋過戶至劉家夫婦名下。一直以來,王阿公從未向劉家夫婦提出支付房款,劉家夫婦也從未要求王阿公搬離住所,王阿公一直在該房屋居住。
2019年6月,93歲的王阿公認識了現在的老伴。一年后,兩人登記結婚。期間,王阿公兩次起訴至法院,要求確認之前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并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兩次訴訟分別以撤訴和被法院駁回告終。2022年8月,王阿公再次以劉家夫婦未盡贍養義務為由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對房屋的贈與。劉家夫婦表示,在被起訴之前,他們經常陪伴老人,帶他參加旅游、聚會,并在庭審中提供了雙方合影照片等證據;這次起訴后,王阿公將他們的微信拉黑并拒絕登門看望,但他們仍堅持履行贍養義務,發短信關懷老人。
徐匯區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告王阿公自行書寫贍養及財產贈送協議并簽字,被告劉家夫婦雖然沒有簽字,但雙方已隨后辦理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以實際行動履行了該協議,原、被告之間附贍養義務的贈與關系成立。被告劉家夫婦在獲得贈與房屋前已經照顧原告王阿公十余年,原告認可才將房屋贈與被告。十幾年間,沒有證據表明被告未履行贍養義務或雙方發生矛盾。現原告因自身婚姻關系變化而需要房屋,并非被告不愿意履行贍養義務。因此,原告以被告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義務為由提出撤銷贈與缺乏事實依據。
據此,徐匯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原告王阿公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提醒■
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的加深,養老問題日益突出。個人通過合同等方式建立贍養關系,不失為社會養老機制的一種有益補充。建立附贍養義務的贈與關系后,雙方都應遵循誠信、公平的原則履行合同所確立的內容。
根據民法典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顯然,贈與不可隨意撤銷。因此,贈與人在選取贍養義務人和簽訂協議時要慎重考慮,避免后續因個人婚姻、生活變動等因素而“出爾反爾”,破壞穩定的贍養關系。簽訂協議時建議采用書面形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明確贈與財產的名稱、數量、范圍等。在雙方合法權益都能得到保護的情況下,贍養關系才能長久穩定。在建立附贍養義務的贈與關系后,被贈與人應本著誠實守信、有始有終的原則,即便先獲得財產,也應積極履行贍養義務。
日期:2023-9-7 11:16:22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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