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3-9-12 9:36:27 檢察日報-明鏡周刊
加熱不燃燒卷煙,俗稱電子煙彈,屬于煙草專賣品。一些不法分子在沒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做起了代購電子煙彈的“生意”。8月4日,經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被告人馬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2萬元。
家住溧陽的小吳在網絡交易平臺搜索,并且通過朱某成功買到海外電子煙彈。可收到貨后,小吳感覺煙彈口味和之前試過的不一樣,像是假的,于是向溧陽市煙草專賣局舉報。
因該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溧陽市煙草專賣局將案件線索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溧陽市公安局查處了朱某非法經營案,并順藤摸瓜查獲朱某的上家馬某,遂將馬某非法經營案線索移送通州區公安機關辦理。經查,馬某曾從事代購業務,利用經常出國的機會,幫忙購買電子煙彈給家人和朋友。“接觸電子煙彈一段時間后,讓我幫忙代購的人越來越多,我也漸漸發現了‘商機’,就做起了電子煙彈的代購生意。”據馬某供述,代購生意做起來后,她也找到了手上有電子煙彈貨源的人。
在金錢的誘惑下,馬某心存僥幸,明知自己沒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仍經營銷售電子煙彈的“生意”,在網絡平臺發布銷售電子煙彈的廣告,為了逃避平臺監管,還采用特定圖標代替“煙彈”字樣。在與客戶談好價格后,馬某將收貨地址及貨款轉發給有貨源的代購,由他們直接給客戶發貨,馬某從中賺取差價。
經查,自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馬某非法經營數額共計20余萬元,違法所得共計2萬元。2023年6月2日,該案被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期:2023-9-12 9:36:27 | 關閉 |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