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3-10-31 10:38:21 人民法院報
在網購平臺使用優惠券低價購得一臺抽油煙機,到貨后發現存在質量問題于是申請換貨,卻被商家作了退貨退實付款處理,其中的虛擬資產能否獲賠?近日,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信息網絡買賣合同賠償糾紛案,判決被告某科技公司向原告李某支付賠償款599.4元。
李某從某科技公司的網購平臺購買抽油煙機一臺,商品總額698元。李某通過使用促銷立減100元,平臺優惠10.04元,優惠券349元,紅包138.36元,支付有禮2元,共減免優惠599.4元,最終實際支付98.6元購得該機。收到貨后,李某發現該抽油煙機存在質量問題,遂聯系客服并申請換貨處理,將原商品退回某科技公司。由于公司客服操作失誤,直接進行了退貨退款處理,李某認為造成其個人財產的損失(使用的紅包、優惠券等均無法退回)并且無法以同等價格重新購買,便將某科技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為信息網絡買賣合同糾紛。李某在某科技公司網店購買價值698元的抽油煙機,因為存在質量問題要求換貨處理,但公司直接作退貨退款處理,造成李某在活動期間的優惠無法繼續使用,不能再以98.6元的價格購買同款商品,公司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遂判決被告某科技公司向原告李某支付賠償款599.4元。(張鳳珺 冷瑞雪)
■法官提醒
網絡買賣合同糾紛是指通過信息網絡(如電子商務平臺、網絡直播間、社交媒體等)訂立或者履行買賣合同而產生的糾紛。當事人通過信息網絡表達了真實的意思表示,并且對方收到并確認了該意思表示,就可以認定合同成立。無論是通過電子商務平臺點擊下單、通過網絡直播間點擊購買、還是通過微信等平臺發送文字、圖片、語音等方式達成交易合意,都可以認為雙方合同成立。
近年來,電子商務經營者為增強市場競爭力,開展各類“618”“雙十一”等大型促銷活動,常用電子紅包、優惠券等各種形式的促銷手段。這些促銷活動活躍了市場,但由于電子商務普遍采用自動化技術計算價格、使用紅包、優惠券等方式,不便于普通消費者理解和處分,也伴生了一些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本案中,因商家內部操作失誤導致消費者無法以活動價格再次購買同款商品,商家存在違約行為,法院對消費者的損失予以支持,將無法再使用的虛擬資產認定為損失賠償額,能夠有效引導電子商務經營者提升自身的經營水平、服務理念和責任意識,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
日期:2023-10-31 10:38:21 | 關閉 |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