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4-1-19 9:33:12 人民法院報
員工離職后發(fā)現被“老東家”冒名登記為財務負責人,一怒之下訴至法院。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qū)人民法院審結該起姓名權糾紛案,判決安徽某商務運營公司立即停止對程某姓名權的侵害,并向工商登記機關變更撤銷公司財務負責人程某的登記。
程某原系安徽某商務運營公司銷售人員,2021年3月從該公司離職。2023年4月12日,經朋友告知,程某發(fā)現其仍在安徽某商務運營公司擔任財務負責人一職,然其在與該公司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并非負責財務工作。安徽某商務運營公司系在程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其登記為公司財務負責人,且程某離職后該項登記仍未變更。程某多次聯系該公司相關負責人溝通變更財務負責人事宜未果,一紙訴狀將安徽某商務運營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該公司停止侵權行為,配合其在工商部門完成財務負責人變更。
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系侵犯姓名權糾紛。姓名權是公民依法決定、使用和變更自己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安徽某商務運營公司在程某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其登記為公司財務負責人,屬于冒用程某姓名的行為,侵犯了程某的姓名權。程某要求安徽某商務運營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并變更登記的訴訟請求,具備事實及法律依據,法院予以支持。
日期:2024-1-19 9:33:12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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