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4-2-8 8:49:44 人民法院報
近年來,一些美容機構“掛羊頭賣狗肉”,隱瞞真實信息提供非法醫療美容服務的情況時有發生。近日,浙江省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結了一起類似的案件,判決美容機構退還服務費用,并對其處以三倍懲罰性賠償。
2023年,深受臉上痘印和痘坑之擾的張女士,在電視和微信朋友圈看到不少推廣某美容機構專治痘痘的廣告,于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在某美容會所體驗了相關美容項目。起初,張女士感覺某美容會所的項目效果還算不錯,于是先后充值3次累計6萬元。在享受了3次商家贈送的“深修復”項目后,張女士的面部皮膚不僅沒有改善,反而出現受損的情況。張女士要求某美容會所進行賠償,會所以“深修復”屬于贈送項目為由拒絕。張女士只得向當地衛生健康局投訴。
經當地衛生健康局查明,張女士投訴的“深修復”項目是微創治療項目、屬于醫療美容服務,而該會所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其員工“桑老師”也未取得醫師資格,屬于非法從事醫療美容服務。于是,張女士將該會所告上法庭。張女士訴稱,會所發布虛假宣傳廣告誤導消費者、用欺詐手段誘導自己進行消費、非法開展醫療美容服務使自己面部皮膚受損,要求解除美容服務合同,退還充值的6萬元,并按照充值金額三倍賠償18萬元。
某美容會所辯稱,他們是用家用儀器為張女士提供的“深修復”項目,而且這項服務是張女士購買其他套餐所贈送的項目,不應該以張女士充值的6萬元為基數計算賠償。會所還否認自己有誘導消費、虛假宣傳等欺詐行為。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涉案美容會所顧客檔案中登記的“深修復”項目屬于微創醫療項目,而該會所作為經營性美容服務機構,違規提供醫療美容服務,造成張女士面部皮膚受損,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且該會所隱瞞自身不具備相應醫療美容資質的事實,并在微信朋友圈對“深修復”項目夸大宣傳,誤導了消費者,已構成欺詐行為,除退還服務費用外,還應以費用的三倍進行懲罰性賠償。因此,法院判令該會所退還張女士美容服務費3.5萬元,并支付賠償款10.5萬元。
在本案中,鑒于該會所具備提供生活美容服務資質,且張女士無法舉證證明該會所在提供生活美容服務時存在欺詐行為,故扣除了其用于合法美容消費的費用2.5萬元,最終按照張女士實際支付的金額3.5萬元計算懲罰性賠償。
某美容會所不服,提出上訴。舟山中院二審維持原判。目前,該案判決已經生效。
■法官說法■
本案中,某美容會所提供的“深修復”項目名義上為贈送,但實際上并非無償贈送,其贈送前提是張女士進行充值消費或購買產品。基于虛假宣傳和誤導,消費者對非法醫療美容服務的性質和價值產生錯誤認識、為獲得贈送的醫療美容項目進行充值消費或購買產品,故消費者的消費行為與贈送項目之間存在密切關聯。
此外,從行業治理角度講,如果認為非法醫療美容項目屬于贈送項目而免除或減輕美容機構的法律責任,也不利于美容行業的規范化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日期:2024-2-8 8:49:44 | 關閉 |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