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共有契約書
2005-8-7 16:13:45
立契約書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x x x(以下簡稱乙方)x x x(以下簡稱丙方)茲為不動產共有,經當事人協議,訂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合伙人,于x x x x年x月x日,以共同資金,購買x x 市x x處,面積 x x公頃土地一筆。并徑向x x地政機關x x x x年 x月x日,收件字號x號,所有權移轉登記為甲、乙、丙共同共有完竣在案。
第二條 前條不動產的各項應納稅捐,及改良費用,由合伙人共同支付。
第三條 關于共同共有物的簡易修繕及其他保存行為所需費用,由合伙人共同支付。
第四條 共有物的管理費及其他負擔,由合伙人共同支付。
第五條 共有不動產的管理、處分、改良或設定擔保等行為,須經全體同意或依附合伙人規定為之。
第六條 共有人退伙時,對本件不動產的共有權,經由合伙人退還需要出資及利益分配后,即移轉于他人共有決無異議。
第七條 合伙如有新加入的合伙人,該合伙對于本件共有不動產,當然取得共同共有人資格。
第八條 本約對于共有人的繼受人或繼承人,均屬有效。
第九條 本契約經公證后生效。
第十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共有人
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x x x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