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國______公司(以上簡稱甲方)與_______國(或地
區)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
規定以及雙方于19__年__月__日在中國____省____市簽訂的建立
合作經營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的合同,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合作公司名稱為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公司的法定地址為:中國____省____市_
____區_____路_____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法定名稱和法定地址為:
甲方:中國______公司,中國_____省______市_____
路_____號;
乙方: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公司;_____國(或地
區)_____市_____路_____號。
第四條 合作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資源
開發權、建筑物等合作條件;乙方提供資金、設備、技術等合作條件。各方不折算
投資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條件,確定利潤分享辦法,并各自承擔風險。
合作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獨立經營,統一核算;合作期限屆滿,公司的財產,不作
價歸甲方所有。
(注:應根據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具體寫明)
第五條 合作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
中國的法律、法規。
第二章 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作公司宗旨為:采用國際上先進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生
產在國際市場上有銷路和競爭能力的產品,使合作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注:
每個合作公司應根據自己的特點寫)
第七條 合作公司的生產經營范圍為:設計、制造和銷售________產
品,并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注: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寫)
第八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營規模為: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
到____年可增加到年產____,品種將發展到___。(注:每個公司要根
據具體情況寫)
第三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作公司的投資總額人民幣______萬元。(或用雙方商定的其
他貨幣)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注: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
資源開發權和建筑物等不計入注冊資本)
第十條 甲、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如下:
甲方:提供總面積為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繳付征用土地費和土地
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辦法,根據雙方的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平方米;
維修服務部(上蓋)面積___平方米。
乙方:投資總額為_________萬元,其中:
現金____________萬元;
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萬元;
工業產權______萬元;
其他______萬元。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供合作條件。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應在甲、乙雙方提供合作條件后的____個月內,聘請
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資,公司依據會計師的驗資報告發給出資證明書。
第十三條 合作公司在合作期內,不得減少注冊資本。如需增加注冊資本,須
經雙方同意,并報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機關)批準。
第十四條 任何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條件都必須經另一方同意,并經中
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機關)批準。乙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在同
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購買權。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或資源開發權)和建筑
物只能轉讓給中方企業。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五條 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董事會由董事___名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乙方委派
___名。董事任期為四年,可以連任。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由甲方擔任;副董事長一人,由乙方擔任。
第十七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會議,董事會閉
會期間代表公司在不違背董事會決議的原則下,處理公司的重大問題。董事長因故
臨時不能履行職責時,可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為履行。
第十八條 董事會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其主要職權如下:
(一)制訂和修改公司章程;
(二)決定公司增資、轉讓、合并、停業和解散;
(三)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
(四)批準公司的年度生產計劃、產品銷售和營運方案;
(五)批準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決算和稅后利潤使用、分配方案;
(六)決定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
的聘用和待遇;
(七)確定職工工資和獎懲辦法;
(八)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九)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要事宜。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更換董事人選時,應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條 董事會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會提議,可以
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召開董事會會議應提前10天發出開會通知,并注明會議時間、議程和地點。
董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時,
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決。
第二十一條 下列事項須董事會一致通過:(注:每個合作公司根據各自情況
而定)
第二十二條 下列事項須出席會議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注:每個合作公
司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每次會議須指定專人作詳細的書面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
或代理人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字。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并由董事會指定專人保管,
在合作經營期限內任何人不得涂改或銷毀。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設生產、技術、勞資、財務、行政等部
門。
第二十五條 合作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_人。首屆總經理由_
_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均由董事會聘請。
第二十六條 總經理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公
司的日常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公司,對內
聘用下屬管理人員。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代理行使總經理
職權。
第二十七條 對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問題的決定,除董事會已有決議的以外,
應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聯合簽署方能生效。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期為____年,經董事會繼續聘請,可
以連任。
正副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以兼任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
級職員。但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它
經濟組織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
第二十九條 合作公司設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和審計師各一人,由董事會聘請。
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和審計師在總經理領導下工作。
總會計師負責領導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合作公司開展全面經濟核算,
實施經濟責任制。
審計師負責公司的財務審計工作,審查、稽核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向
總經理和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正、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和其他高級
職員請求辭職時,應提前___個月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
上述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以隨時解聘。
對由于失職而造成公司經濟損失,應負責賠償,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
任。
第六章 財務會計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 合作公司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憑證、帳簿、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采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
實際發生之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匯價計算。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在中國銀行_____分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幣帳戶。
第三十六條 合作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終了后三個月內編制上一
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經審計師審核簽字后,提交董事會會議通過。
第三十七條 合作公司固定資產的折舊辦法,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
企業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八條 合作公司各方有權自費聘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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