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于中哈國界的補充協定》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于中哈國界的補充協定》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于中哈國界的補充協定》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于中哈國界的補充協定》的決定
1998年11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于1998年7月4日在阿拉木圖簽署的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于中哈國界的補充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