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委內瑞拉玻利瓦爾共和國關于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委內瑞拉玻利瓦爾共和國關于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委內瑞拉玻利瓦爾共和國關于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委內瑞拉玻利瓦爾共和國關于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2009年4月2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批準2008年9月24日由外交部副部長李金章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委內瑞拉玻利瓦爾共和國關于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