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公關于授權國務院改革工商稅制和發布試行有關稅收條例(草案)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公關于授權國務院改革工商稅制和發布試行有關稅收條例(草案)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公關于授權國務院改革工商稅制和發布試行有關稅收條例(草案)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公關于授權國務院改革工商稅制和發布試行有關稅收條例(草案)的決定
1984年9月18日,全國人大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根據國務院的建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在實施國營企業利改稅和改革工商稅制的過程中,擬定有關稅收條例,以草案形式發布試行,再根據試行的經驗加以修訂,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國務院發布試行的以上稅收條例草案,不適用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