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八屆第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八屆第3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八屆第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八屆第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包括附件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附件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附件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圖案,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于1993年3月3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9年12月20日起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江澤民
199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