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晉城市網絡信息員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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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晉城市網絡信息員管理辦法的通知
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晉城市網絡信息員管理辦法的通知
晉市政辦〔2010〕12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及駐市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強對網絡信息員的管理,市政府信息化管理辦公室對2004年7月1日起實施的《晉城市網絡信息員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現將新修訂的《晉城市網絡信息員管理辦法》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O一O年二月五日
晉城市網絡信息員管理辦法
(2010年2月5日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網絡信息員管理,進一步規范網絡信息的報送和發布工作,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各信息報送單位,包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及駐市各單位、各大中型企業。
第三條 晉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化管理辦公室是此項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部門,負責制訂相關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負責優秀信息員的評比和獎勵等。
第二章 信息員基本條件
第四條 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業精神。
第五條 能準確把握和貫徹市委、市政府整體工作思路,熟悉本部門、本單位業務工作,有敏銳的信息觸覺和較好的文字編輯與寫作水平。
第六條 具備一定的電腦基礎知識,能夠熟練運用相關網絡應用軟件。
第三章 信息員的登記與備案
第七條 信息員的管理實行登記備案制度。每個單位確定信息員1-2名,出具公函,到市信息辦進行登記備案。市信息辦以此為依據開設用戶和帳號,提供網絡報送的專用渠道。
第八條 為保證網絡信息報送的連續性,信息員需要變更時,應及時到市信息辦辦理變更手續。
第四章 信息員職責
第九條 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各項工作目標開展網絡信息工作。要抓住重點、熱點、難點、特點,保證信息權威性;提高信息的及時性,第一時間把信息內容報市信息中心;堅持實事求是,防止以偏概全;信息中的事例、數字、單位要核實準確;主題鮮明,文題相符,言簡意賅;反映本地區、本部門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思路、新舉措、新經驗,要力求新意。
第十條 信息員列席參加本單位的各種會議,全面熟悉和把握本單位的工作思路、業務動態,及時、準確地編寫信息并報送。各單位要積極支持信息員的工作,把單位的總體工作、決策性文件、政務公開的內容等及時匯總給信息員,以便信息員歸類整理和報送。
第十一條 對急事、要事和突發性等重大事件應當迅速報送,并進行專題或跟蹤報道。
第十二條 積極參與由市政府信息化管理辦公室組織的各種會議、學術交流、培訓、參觀考察、網上討論等活動。
第十三條 及時提供各類新聞線索。新聞熱線:2071111。
第五章 報送信息內容
第十四條 信息員主要報送的信息內容:
(一)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和各級黨委、政府決策的重要思路、工作部署和具體措施,要特別報送有關創造性地貫徹落實各級黨委、政府決策的新措施、新經驗。
(二)各級黨委、政府重要決策出臺后廣大干部群眾的反映,包括意見、要求和建議。
(三)貫徹落實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包括階段性成效、工作中的難點、突出的問題和進一步修改、完善有關決策的意見與建議。
(四)對上級領導到各級、各部門視察工作時所作的重要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行業、部門的發展情況,取得的新成就,遇到的新問題。
(六)行風評議和行業不正之風方面的情況。
(七)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新思路、新舉措、新經驗、新問題。
(八)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的意見、建議和新經驗、新舉措、新問題。
(九)開展反腐敗斗爭的情況。
(十)加強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典型經驗或突出問題。
(十一)各種重大事故,如爆炸、火災、交通、煤礦事故等以及造成重大傷亡或影響較大的事故。
(十二)重大自然災害,如旱災、風災、洪災、蟲災以及地震等災害和嚴重的疫情。
(十三)重要的社情民意,如一個時期干部群眾最關心、議論較多、意見較大的問題,需要領導引起注意的苗頭性、潛在性問題。
(十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公告、文件、通知、提示等需公眾知曉的、可公開的信息。
(十五)其它需要報送的重要信息。
第十五條 報送信息要求:時效性強,文字無差錯,格式規范,條理清晰,語句流暢。
第六章 信息安全
第十六條 網絡信息員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一旦發生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市信息辦將予以通報,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章 考核和評比
第十七條 由市人民政府信息化管理辦公室組織對各單位網絡信息報送情況進行考核,采取積分制的方法進行,報送1條信息計1分,采用1條信息計2分。每半年和全年對各單位網絡信息報送情況進行通報。
第十八條 多報送圖文并茂的各類信息,提高報送信息的質量和數量。市直單位每月至少報送信息5條,其中有照片的信息不少于1條;縣(市、區)每月至少報送信息20條,其中有照片的信息不少于5條。達不到的單位信息化考核視為不合格,不能參加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的表彰。市信息辦按照2006年中共晉城市委組織部、晉城市人事局、晉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化管理辦公室出臺的《關于印發晉城市部門信息化主管管理辦法的通知》(晉市信辦字〔2006〕13號)有關規定做好考評工作。
第十九條 每年年終進行優秀信息員評比,名額為每年10人。
第二十條 優秀信息員的評比方法主要依據是各單位的積分情況,采用率、增長率、稿件質量、有圖片的稿件數量、圖片質量等也將作為評比的參考因素。
第二十一條 對優秀信息員按年度予以表彰,并作為其所在單位考評工作的依據。
第二十二條 所有報送信息全部采用晉城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晉城在線
(www.jconline.cn)信息收集系統報送,通過其他方式報送的信息不考核、不積分、不參與評比。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歸晉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化管理辦公室。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2010年3月1日起實施,原《晉城市網絡信息員管理辦法》(晉市政辦﹝2004﹞74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