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考試錄用中國證監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2011年度考試錄用中國證監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人力和社會資源保障部 國家公務員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1年度考試錄用中國證監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2011年度考試錄用中國證監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證券期貨監管力量,中國證監會計劃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財經綜合、會計、法律、計算機專業擔任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的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12月22日至1992年12月22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文化程度;
(七)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及學士以上學位;
(八)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報考條件中對工作經歷有要求的,工作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10年12月22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按畢業時可取得的學歷學位報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二、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中國證監會會機關及各派出機構的招考職位、招考人數、資格條件、專業考試類別等詳見《2011年度考試錄用中國證監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附件2)或通過報名網站(subb.scs.gov.cn/zjh)查詢下載。
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工作經歷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各招錄單位(部門)聯系,各招錄單位(部門)的咨詢電話見附件8,或通過報名網站(subb.scs.gov.cn/zjh)查詢下載。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subb.scs.gov.cn/zjh)直接報名,或登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www.mohrss.gov.cn)、國家公務員局網站(www.scs.gov.cn)、中國證監會網站(www.csrc.gov.cn),通過招考公告中的報名網站鏈接進行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可在2010年12月22日8:00至12月31日20: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同時上傳本人的電子照片。電子照片規格如下:2寸證件照(要求格式為35×45毫米,即120×180像素至160×220像素之間),jpg格式,3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部門)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0年12月22日至2011年1月2日期間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10年12月22日8:00至12月31日20: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10年12月31日20:00至2011年1月2日20: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3、查詢考試地點。報考人員在報考單位(部門)所在地的指定考場參加考試。考場的具體地址將在準考證中載明。
4、查詢報名序號。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于2011年1月13日8:00后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下載、打印準考證的依據,請務必牢記。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于2011年2月14日9:00至2月20日12: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遇問題,請撥打技術咨詢電話(詳見報名網站)。
三、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分為公共科目考試和專業科目考試兩科,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公共科目考試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總分100分。專業科目考試總分100分,分為財經綜合、會計、法律、計算機四個類別。有關考試內容參見2011年度考試錄用中國證監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考試大綱(附件3至附件7)。
2、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1年2月20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至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至17:00 專業科目。
參加筆試的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筆試要求
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考試開始后30分鐘,遲到考生不得再進入考場參加考試。筆試不得提前交卷,考生不得提前離開考場。考生務必攜帶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參加會計類專業科目考試的考生可攜帶不具有文字儲存及顯示、錄放功能的計算器)。考生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題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無效。
4、筆試成績查詢
考生的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0%+專業科目考試成績×7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專業科目考試分別劃定合格分數線。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在劃定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適當傾斜。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將于2011年3月在中國證監會網站和報名網站公布,請及時予以關注。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均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公告將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中國證監會網站及報名網站公布,請及時予以關注。
入圍面試考生應在面試前以電話方式向所報考單位(部門)進行面試確認。入圍面試考生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從報考同一職位且筆試兩科成績均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遞補面試人選。
招考職位上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規定的面試比例時,組織該職位已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進行面試。
2、面試要求
參加面試的考生應將本人身份證、報名登記表(從報名網站下載)、學歷學位證明、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學校蓋章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提供給所報考單位(部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中,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單位有權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面試劃定合格分數線。同一招考職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均達不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招錄單位取消該職位的錄用計劃。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人選按照綜合成績排名確定。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體檢和考察根據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進行。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影響體檢結果的考生,不予錄用。考生報名信息與檔案記載不符影響錄用的,不予錄用。
五、擬錄用人員公示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單位按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確定,并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中國證監會網站和報名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經舉報并查實有影響錄用情況的,不予錄用。
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假借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1、報名網站地址:subb.scs.gov.cn/zjh
2、2011年度考試錄用中國證監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簡章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101221/001e3741a56e0e7a402b01.xls
3、2011年度考試錄用中國證監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101221/001e3741a56e0e7a404b01.doc
4、2011年度考試錄用中國證監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科目考試大綱(財經綜合類)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101221/001e3741a56e0e7a406a01.doc
5、2011年度考試錄用中國證監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科目考試大綱(會計類)
http://www.gov.cn/gzdt/2010-12/21/001e3741a56e0e7a408c01.doc
6、2011年度考試錄用中國證監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科目考試大綱(法律類)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101221/001e3741a56e0e7a40ac01.doc
7、2011年度考試錄用中國證監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科目考試大綱(計算機類)
http://www.gov.cn/gzdt/2010-12/21/001e3741a56e0e7a40d201.doc
8、各招錄單位(部門)報名咨詢電話及網站地址列表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101221/001e3741a56e0e7a40f901.xls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公務員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