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典當業人才培養工作的指導意見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典當業人才培養工作的指導意見
商務部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典當業人才培養工作的指導意見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典當業人才培養工作的指導意見
商建字[2010]37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全面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關于促進典當業規范健康發展的指示精神,針對目前存在的典當專業人才匱乏等問題,經研究,決定在典當行業實施“人才強商”戰略,統籌規劃典當行業人才培養工作,具體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以人為本,分層次、有針對性地開展典當行業監管人員及從業人員培養工作,以人才培養帶動行業發展,以行業發展優化人才結構,為促進典當業規范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二、培養目標
通過抓好典當業監管人員、典當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的培養工作,力爭經過3-5年時間,使所有的典當業監管人員接受培訓,80%以上的典當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60%以上的從業人員接受培訓,建立典當業全方位、分層次、有針對性的輪訓制度,在全行業形成學習氛圍,建立長效學習和繼續教育機制,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知識全面、業務過硬的典當業人才隊伍。
(一)通過培訓,使典當監管人員了解經濟社會發展趨勢,商務工作思路和重點,熟悉典當業的發展特點,準確把握典當監管的關鍵環節,認真落實各項監管工作任務和要求,提高對典當企業違法違規和經營風險的識別能力和監管水平,增強對典當企業經營管理中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的理解與判斷,及時協調相關政策,為典當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促進行業發展。
(二)通過培訓,使典當高級管理人員了解經濟金融發展趨勢,全面理解和掌握法律法規基本要求和典當業相關政策,建立現代企業經營理念,增強管理者的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確保典當企業依法合規經營。
(三)通過培訓,提高典當從業人員的整體綜合素質,熟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熟練掌握典當業務操作規程、技術要求及基本服務禮儀。財務人員掌握金融、會計、財稅知識。評估鑒定人員掌握當物鑒定、資產估價等技能。
三、培訓對象
(一)典當業監管人員: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典當監管的工作人員。
(二)典當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包括典當企業董事長、董事、監事長、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法務總監、風控總監等。
(三)典當企業從業人員:包括典當企業除高級管理人員外的從業人員。
四、培養措施
(一)統籌規劃。
商務部統籌規劃典當業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省級典當監管人員及典當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各地商務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典當業發展情況,制定本地區典當監管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方案,并開展相關培訓。
(二)建立培訓師資隊伍。
根據培訓課程的授課需要,從高校、研究機構、培訓機構和行業內部遴選具有豐富理論素養、較高政策水平并擁有較強實踐經驗的專家、學者及政府官員作為備選師資,建立全國典當人才培訓師資庫。
(三)建立培訓基地。
加強與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發揮和利用好高校現有師資、軟硬件設施等教學資源及典當研究機構的科研優勢,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典當經營管理人才培訓基地。
(四)逐步推行典當任職資格認證工作。
規范典當行業培訓,完善培訓評估考核及認證工作。典當高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應積極參加培訓,取得相應的培訓合格證書。在典當高管任職資格制度建立后,高級管理人員還應取得相應資格認證。
五、工作要求
(一)實施典當業人才培養工程是落實“人才強商”戰略的有效舉措,地方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精心謀劃,狠抓落實。
(二)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及典當企業要落實專人負責人才培養工作,有計劃、分步驟地安排和組織各級典當監管人員、轄區內所有典當行及其分支機構相關人員參加培訓。
(三)要將高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參加培訓的情況和考核結果作為典當企業年審核查的重要參考;各地監管人員、高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參訓情況也將作為該地區典當工作績效考評的參考。
(四)加強培訓師資隊伍建設,統一標準,把握口徑,確保培訓質量;建立培訓檔案,做好培訓工作的考核、測評和監督檢查工作。
(五)培訓中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調動行業協會的積極性,把協會作為輔助和加強行業培訓的重要支撐。
商務部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