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糧食行業消防工作確保儲糧安全的通知
關于做好糧食行業消防工作確保儲糧安全的通知
國家糧食局
關于做好糧食行業消防工作確保儲糧安全的通知
關于做好糧食行業消防工作確保儲糧安全的通知
國糧電[2010]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糧食局,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糧物流集團公司、中國中紡集團公司:
針對前期我國部分地區接連發生火災事故的情況,國務院辦公廳專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0]35號),要求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國家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聶振邦同志特別批示“要認真落實好通知的各項要求,特別是東北地區席茓苫儲糧較多,秋冬季節更要引起高度重視,做好防火工作”。2010年以來,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形勢較上年明顯好轉,事故數量直線下降。我們要繼續努力,鞏固這一成績。為落實國辦通知精神,結合糧食行業消防工作特點,現就做好“兩節”期間消防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糧食行業冬季消防工作
消防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一直是安全生產的重要內容之一。糧食行業由于自身特殊性,一旦發生火災,往往會帶來重大損失,因此任何時候都不可掉以輕心、麻痹大意。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糧食企業一定要站在講政治和保民生的高度,在思想上牢固樹立做好消防工作的意識,清醒認識并且善于發現當前糧食行業消防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隱患,不斷增強做好消防工作的責任心,絲毫不能松懈。當前正值寒冬,風干物燥,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增加,同時華北、黃淮地區較往年降水少,持續干旱。目前又正值糧食收購時節,糧庫車輛、人員往來頻繁,所需麻袋、編織袋、苫布、席茓等易燃物料增多。東北地區糧食收購量大、烘干作業量大、露天儲糧多,使得消防工作面臨的復雜性增加,防控難度增大,消防安全形勢嚴峻。各地區、各單位務必提高警惕,針對本地區、本單位消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加強領導,落實行動,制訂各項防范措施,完善應急預案,加強與公安、消防、安監、氣象等部門的溝通聯動,堅決防止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二、立即組織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治理行動
各地區、各單位要針對當前消防工作實際情況,立即組織開展一次火災隱患的大清查、大整改,務求徹底、注重實效。要認真檢查從部門到企業、從領導到員工的各級消防安全責任是否落實到位;是否建立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并且職責分工明確;消防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能發揮實效,應急預案是否完善并經常開展演練以保證滅火實戰能力;各類消防物資、裝備以及火災防范措施是否到位,隨時能夠發揮作用;糧食企業作業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如庫內用電、倉內照明、庫區火源管理是否符合有關管理規定和技術規程。要對倉房、油罐、罩棚、露天囤垛、烘干設施、收購現場、藥品庫、辦公樓、出租設施、在建工程等部位進行重點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或限時治理,并實行追蹤銷案制度,不留遺患。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能,嚴格督促糧食企業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條件的地方和企業,除了部門檢查和企業自查,還可開展交叉互查。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也可聯合公安、消防、安監等部門開展消防執法檢查。
三、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安全生產要堅持以人為本,既要保證人的安全,又要重視提高人的安全意識和素養。各地區、各單位要圍繞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四個能力”,有重點地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努力提高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知識水平。利用板報、廣播、錄像、張貼畫、網絡、宣傳員等多種媒介和途徑,積極創新消防宣傳工作,堅持開展火災警示宣傳,教導火災防范措施,普及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等防火常識和逃生自救知識。嚴格落實崗前培訓制度,未經培訓并切實掌握設施、設備使用性能和安全要求的人員,一律不得上崗作業。尤其要強化對臨時工作人員的安全培訓。
四、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各地區、各單位務必落實好消防安全責任,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為主要責任人,并將任務層層分解到下屬單位及個人。糧食企業負責人是本企業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具體崗位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切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要加大對火災事故的查處力度,并強化責任追究制度,實行責任倒查和逐級追查,嚴格做到“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得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切實依法追究責任,使責任真正成為監督安全生產的保證和實現安全生產的動力。
安全生產重于泰山,須警鐘常鳴、長抓不懈。各地區、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履行好職責,抓緊落實相關工作,特別是在元旦和春節期間,更要加倍警惕,密切關注行業安全生產動態,尤其是重點環節和關鍵領域的安全,務必按照中辦和國辦關于切實做好元旦和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各類事故發生,確保儲糧安全。
國家糧食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