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黃土高原地區綜合治理規劃大綱(2010-2030年)》的通知
關于印發《黃土高原地區綜合治理規劃大綱(2010-2030年)》的通知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水利部 農業部等
關于印發《黃土高原地區綜合治理規劃大綱(2010-2030年)》的通知
關于印發《黃土高原地區綜合治理規劃大綱(2010-2030年)》的通知
發改農經〔2010〕3152號
山西、內蒙古、河南、陜西、甘肅、寧夏、青海省(自治區)人民政府:
《黃土高原地區綜合治理規劃大綱(2010-2030年)》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附:《黃土高原地區綜合治理規劃大綱(2010-2030年)》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110117/001e3741a2cc0e9e318c01.pdf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 利 部
農 業 部
國 家 林 業 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