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部公路工程監理評標專家庫的通知
關于調整部公路工程監理評標專家庫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
關于調整部公路工程監理評標專家庫的通知
關于調整部公路工程監理評標專家庫的通知
交公便字〔2011〕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部公路工程評標專家庫,更好地滿足工程建設需要,經研究,決定對部公路工程監理評標專家庫進行調整,主要工作內容包括:增補評標專家;取消現有專家庫中不合格專家的資格;統計更新現有專家庫中合格專家的個人信息。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補評標專家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部屬事業單位、中央管理企業及其下屬一級企業(以下簡稱中央企業),組織本地區、本單位有關人員填寫附件1、附件2,并審核同意后上報。申請人員應滿足《公路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交公路發〔2001〕30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條件,且非部施工或勘察設計評標專家、未擔任副廳(局)級及以上領導職務、非單位主要領導,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推薦人員應為省級評標專家庫專家。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推薦人員應不超過15名,各部屬事業單位或中央企業推薦人員應不超過5人。
二、取消不合格專家資格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部屬事業單位以及中央企業,應根據《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對現有部專家庫中本地區、本單位的專家進行資格審核,并填寫附件3上報。對已調離公路行業,或者擔任副廳(局)級及以上領導職務,或者年齡超過65歲(1946年1月1日前出生),或者為部施工或勘察設計評標專家,或者為單位主要領導的人員,原則上取消評標專家資格。
三、專家信息更新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部屬事業單位以及中央企業,組織對現有部專家庫中本地區、本單位擬保留的評標專家信息進行統計更新,填寫附件4、附件5并審核同意后上報。未進行信息更新的,將取消評標專家資格。
我局將組織對上述人員資格進行審查,并在部網站公示符合條件專家名單,公示期滿后發布公路工程監理評標專家庫名單。
請將書面及電子版材料于2011年3月31日前報我局,聯系人:王海臣,電話:010-65292737,傳真:010-65292766,電子郵件:jtb737@mot.gov.cn。
附件(可在部網站下載):
1.公路工程監理評標專家申請匯總表
2.公路工程監理評標專家申請表
3.取消公路工程監理評標專家資格意見表
4.公路工程監理評標專家信息更新匯總表
5.公路工程監理評標專家信息更新表
6.現有部監理評標專家庫專家名單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文檔附件:
附件1-5.doc
http://www.moc.gov.cn/zhuzhan/zhengwugonggao/jiaotongbu/gongluguanli/201101/P020110130353647060152.doc
附件6.doc
http://www.moc.gov.cn/zhuzhan/zhengwugonggao/jiaotongbu/gongluguanli/201101/P02011013035364721005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