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杠桿率管理辦法
商業銀行杠桿率管理辦法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商業銀行杠桿率管理辦法
商業銀行杠桿率管理辦法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2011年第3號
《商業銀行杠桿率管理辦法》已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91次主席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主席:劉明康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商業銀行杠桿率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有效控制商業銀行的杠桿化程度,維護商業銀行的安全、穩健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包括中資銀行、外商獨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杠桿率,是指商業銀行持有的、符合有關規定的一級資本與商業銀行調整后的表內外資產余額的比率。
第四條 商業銀行并表和未并表的杠桿率均不得低于4%。
第五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按照本辦法規定對商業銀行的杠桿率及其管理狀況實施監督檢查。
第六條 銀監會對銀行業的整體杠桿率情況進行持續監測,加強對銀行業系統性風險的分析與防范。
第二章 杠桿率的計算
第七條 商業銀行杠桿率的計算公式為:
第八條 一級資本和一級資本扣減項為商業銀行按照銀監會有關規定計算資本充足率所采用的一級資本和一級資本扣減項。
第九條 調整后的表內外資產余額的計算公式為:
第十條 調整后的表內資產余額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一)匯率、利率及其他衍生產品按照本辦法附件所列示的現期風險暴露法計算。
(二)其他表內資產在扣減針對該項資產計提的準備后,計入調整后的表內資產余額。
商業銀行在計算表內資產余額時,不考慮抵質押品、保證和信用衍生工具等信用風險緩釋因素。
商業銀行在計算調整后的表內資產余額時,可以根據銀監會發布的《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緩釋監管資本計量指引》,對回購交易和衍生產品交易采用凈額結算方法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 調整后的表外項目余額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一)表外項目中無條件可撤銷承諾按照10%的信用轉換系數計算。
(二)其他表外項目按照100%的信用轉換系數計算。
無條件可撤銷承諾指商業銀行在協議中書面列明無需事先通知、有權隨時無條件撤銷,而且撤銷不會引起糾紛、訴訟或給銀行帶來成本的承諾。
第十二條 商業銀行計算并表杠桿率時,并表范圍和計算方式依據銀監會關于計算并表資本充足率的相關規定確定。
第三章 杠桿率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商業銀行董事會承擔杠桿率管理的最終責任,商業銀行高級管理層負責杠桿率管理的實施工作。
第十四條 商業銀行應當設定不低于最低監管要求的目標杠桿率,有效控制杠桿化程度。
第十五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銀監會的要求定期報送并表和未并表的杠桿率報表。
并表杠桿率報表每半年報送一次,未并表杠桿率報表每季度報送一次。
第十六條 商業銀行杠桿率信息披露應當至少包括杠桿率水平、一級資本、一級資本扣減項、調整后的表內資產余額、調整后的表外項目余額和調整后的表內外資產余額等內容。
商業銀行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終了后四個月內披露杠桿率信息。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披露的,應當至少提前十五個工作日向銀監會申請延遲。
商業銀行應當在主要營業場所公布本辦法要求披露的信息內容,并確保股東及相關利益人能夠及時獲得相關信息。
第十七條 對于杠桿率低于最低監管要求的商業銀行,銀監會可以采取以下糾正措施:
(一)要求商業銀行限期補充一級資本;
(二)要求商業銀行控制表內外資產增長速度;
(三)要求商業銀行降低表內外資產規模。
對于逾期未改正,或者其行為嚴重危及商業銀行穩健運行、損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的,銀監會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規定,區別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暫停部分業務、停止批準開辦新業務;
(二)限制分配紅利和其他收入;
(三)停止批準增設分支機構;
(四)責令控股股東轉讓股權或者限制有關股東的權利;
(五)責令調整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限制其權利;
(六)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除上述措施外,銀監會還可以依法對商業銀行給予行政處罰。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政策性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九條 銀監會確定的系統重要性銀行應當于2013年底前達到最低杠桿率要求,非系統重要性銀行應當于2016年底前達到最低杠桿率要求。在過渡期內,未達到最低杠桿率要求的銀行應當制定達標規劃,并向銀監會報告。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銀監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匯率、利率及其他衍生產品現期風險暴露值的計算方法
附件:
匯率、利率及其他衍生產品現期風險暴露值的計算方法
匯率、利率及其他衍生產品,主要包括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等。衍生產品敞口按現期風險暴露法計算,納入表內資產余額,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不同剩余期限衍生產品的固定系數如下表:
http://www.cbrc.gov.cn/chinese/home/jsp/docView.jsp?docID=20110707388EF509EE9A0692FF046092309CCB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