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西部地區承辦部分全國性比賽進行經費補助有關事宜的通知
關于對西部地區承辦部分全國性比賽進行經費補助有關事宜的通知
國家體育總局
關于對西部地區承辦部分全國性比賽進行經費補助有關事宜的通知
關于對西部地區承辦部分全國性比賽進行經費補助有關事宜的通知
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云南、貴州、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體育局,有關運動項目管理中心:
按照中央援疆援藏政策有關方案和國家體育總局關于支持西部地區承辦全國比賽的原則意見,根據西部地區提出的建議,經研究,我們擬定了2011年西部地區承辦全國比賽的經費補助方案,擬對全國男子柔道冠軍賽等40項比賽進行經費補助(附件1),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經費補助主要用于補貼選調裁判員(含仲裁、技術代表等)的交通費用,經費標準按每人/次(往返)2000元執行,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按每人/次(往返)4000元執行。
二、以國家體育總局有關項目中心下發的比賽裁判員選調通知(注明裁判員所在省份)為依據,按照選調裁判員的數量(含仲裁、技術代表等,不含當地裁判員和輔助裁判員),根據以上標準核撥補助經費。
三、西部辦賽補助經費為專項費用,各項目中心不得以西部辦賽有單獨補助為由,降低這40項比賽的競賽包干補助經費標準,或克扣相關費用。
四、以上比賽的地點已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因不可抗力確需變更比賽地點的,須提前向國家體育總局競技體育司報告。
五、各賽區需填寫經費補助申請表(附件2),同時附比賽裁判員選調通知,以書面形式向國家體育總局競技體育司申請劃撥經費,也可根據地區的實際情況,由省級體育行政部門直接向競技體育司申請劃撥經費。
六、各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各賽區要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審查、嚴格把關,確保專款專用,不出現截留、挪用等問題,將經費落實到比賽當中。
聯系人:李勁松、賈寧
電 話:010-87182449、87182492
(辦公廳章)
二О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1: 2011西部各省區市承辦比賽安排.xls
http://www.sport.gov.cn/n16/n33193/n33208/n33433/n33688/n1986408.files/n1986406.xls
附件2 :西部地區承辦比賽經費補助申請表.doc
http://www.sport.gov.cn/n16/n33193/n33208/n33433/n33688/n1986408.files/n198640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