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十二五”資源綜合利用指導意見和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十二五”資源綜合利用指導意見和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十二五”資源綜合利用指導意見和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實施方案的通知
(五)冶煉渣
現狀
冶煉渣主要包括鋼鐵冶金渣和有色金屬冶金渣兩大類。2010
年,我國冶煉渣產生量約為3.15 億噸,其中鋼渣0.8 億噸、鐵
渣1.9 億噸、赤泥3000 萬噸、銅渣850 萬噸、鉛鋅渣430 萬噸。
目前,主要利用途徑有再選回收有價元素、生產渣粉用于水泥和
混凝土、建筑和道路材料等,綜合利用率約55%,利用量約為1.74
億噸,由于資金投入和技術裝備滯后等問題,利用率仍然偏低。
目標
到2015 年,冶煉渣綜合利用率提高到70%,通過實施重點工
程新增4000 萬噸的年利用能力。
主要任務
鼓勵鋼廠推廣應用鋼渣“零排放”技術。推動建立技術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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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系,加大鋼渣處理、渣鋼提純磁選等先進技術研發力度,突破
制約冶煉渣利用的技術瓶頸,重點解決赤泥綜合利用等技術難
題。大力發展鋼渣余熱自解穩定化處理,提高金屬回收率,推廣
生產鋼鐵渣復合粉作水泥和混凝土摻合料,鼓勵有色金屬冶煉渣
在生產建筑、道路材料方面的利用。加快制定冶煉渣綜合利用的
技術、產品和應用標準,拓寬綜合利用產品市場。
重點工程
1.在重點地區建設10 個冶煉渣提取有價元素聯產新型建材
示范基地;
2.建設一批鋼渣預處理和“零排放”示范項目;
3.建設10 個利用高爐渣、鋼渣復合粉生產水泥和混凝土摻
合料示范項目;
4.建設一批赤泥綜合利用示范項目。
(六)建筑廢物
現狀
我國正處于城鎮化加速發展階段,城鎮房屋年竣工面積約15
億平方米,城鎮改造擴建所產生的建筑廢物數量巨大,2010 年,
建筑廢物產生量約為8 億噸。由于技術裝備研發推廣緩慢、激勵
政策措施不配套、產品和應用標準缺失等原因,導致資源化利用
水平很低,僅有少量用作生產再生建筑骨料制備建材等,基本以
填埋和堆放為主,大量占用土地,給周邊環境造成很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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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
到2015 年,全國大中城市建筑廢物利用率提高到30%,通
過實施重點工程新增4000 萬噸的年利用能力。
主要任務
推進建筑廢物生產再生骨料并應用于道路基層、建筑基層,
生產路面透水磚、再生混凝土、市政設施制品等建材產品。鼓勵
先進技術裝備研發和工程化應用,重點研發再生骨料強化技術、
再生骨料系列建材生產關鍵技術、再生細粉料活化技術、專用添
加劑制備工藝技術等以及建筑廢物破碎、分選、分類裝備,推動
建筑廢物收集、清運、分揀、利用、市場推廣的回收利用一體化
及規模化發展。完善建筑廢物及其綜合利用產品標準和應用技術
規范,擴大在工程建設領域的應用規模。
重點工程
1.在全國大中城市建設5-10 個百萬噸以上的建筑廢物生產
再生骨料及資源化產品示范基地;
2.在有條件的地區建設5-10 個建筑廢物綜合利用裝備生產
線示范項目。
(七)農作物秸稈
現狀
我國農作物秸稈數量大、種類多、分布廣。2010 年秸稈可收
集量約為7 億噸,綜合利用率70.6%,其中十三個糧食主產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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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為5 億噸,約占全國總量的73%。目前已基本形成了秸稈肥
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多元利用的格局,相關
利用技術水平已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但秸稈資源化程度低,綜
合利用企業規模小,缺乏骨干企業帶動,產業化發展緩慢。
目標
到2015 年,秸稈綜合利用率力爭超過80%,通過實施重點工
程形成6000 萬噸的年利用能力。
主要任務
進一步擴大機械化秸稈還田和秸稈養畜規模,開展以秸稈綜
合利用為核心的循環型農業示范,繼續推廣企業加農戶的基料化
利用經營模式。科學利用秸稈制槳造紙,積極發展秸稈生產板材、
木塑和制作工藝品等代木產品。積極發展秸稈沼氣工程、有序發
展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等能源化利用。開發適合農戶應用的小型
化、簡單化裝備。加快建立以企業為龍頭,專業合作組織為骨干,
農戶參與,政府推動,市場化運作,多模式互為補充的秸稈收儲
運體系。
重點工程
1.在十三個糧食主產省建設千個年利用萬噸以上的秸稈循
環農業生態工程;
2.推進秸稈固化成型、秸稈氣化等可再生能源發展,加快秸
稈纖維乙醇關鍵技術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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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若干木塑產業示范基地,扶持4-5 家秸稈人造板、木
塑裝備生產企業,100-150 家秸稈人造板、木塑生產企業;
4.在棉花主產區組織開展棉稈綜合利用產業化試點建設;
5.依托現有造紙生產企業,加快推進秸稈清潔制漿項目示
范。
四、保障措施
“十二五”期間,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繼續會同有關部門加強
宏觀指導,從政策、資金、技術、管理等方面多管齊下、多措并
舉,保障方案的順利實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各地資源綜合利用主管部門要按照
《“十二五”資源綜合利用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本實施方案的
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根據本地區資源稟賦和廢物產生情況,選
擇重點廢物,編制專項實施方案,協調有關部門推動落實。
(二)落實激勵政策。配合財稅部門完善《資源綜合利用企
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強化《資
源綜合利用認定管理辦法》和《資源綜合利用電廠認定暫行規定》
執行,加強認定管理,落實資源綜合利用電廠電量上網等相關鼓
勵政策。鼓勵將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優先納入政府采購目錄。
(三)加大資金支持。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結
合實施方案,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加大對示范基地和骨干企業的
支持力度,推動“十二五”期間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工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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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利用支持循環經濟的投融資政策,積極拓寬資源綜合利用融資
渠道,鼓勵資源綜合利用企業上市融資。
(四)推動技術創新。推進粉煤灰提取氧化鋁及相關產品,
煤矸石制取超細纖維,尾礦、冶煉渣提取有價元素等先進適用技
術的研發和產業化;組織對秸稈收儲運裝備、建筑廢物綜合利用
設備等重大關鍵共性技術設備進行攻關,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
高重大裝備的國產化水平。
(五)完善管理體系。適時修訂發布《粉煤灰綜合利用管理
辦法》、《煤矸石綜合利用管理辦法》。探索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
制,加快建立相關行業標準和重要產品技術標準體系。積極發揮
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作用,建立大宗固體廢物數據統計平臺,及
時掌握和分析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產生和利用趨勢。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十二五”資源綜合利用指導意見和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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