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吉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定和評估技術細則等3個配套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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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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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經營性商鋪在分戶評估結果公示起60內簽訂補償協議的,給予100元/m2獎勵,商鋪以外的營業性用房,給予50元/m2獎勵,非營業性用房,給予15元/m2獎勵;
(2)公產房屋
第一階段:在分戶評估結果公示起20內簽訂補償協議的,給予50元/m2獎勵;
第二階段:在分戶評估結果公示起40內簽訂補償協議的,給予25元/m2獎勵;
第三階段:在分戶評估結果公示起60內簽訂補償協議的,給予10元/m2獎勵;
(二)分棟獎勵
被征收人(不含公產房)獲得上述分段獎勵的同時,在分戶評估結果公示起60日內,成棟、成片完成簽訂補償協議的,每戶(不分住宅、非住宅)還可獲如下獎勵:
1、分棟獎勵
(1)成棟商品(房改房)房
住戶為24戶以下的成棟商品房,每戶可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2%的標準給予獎勵;住戶為24戶以上的,每戶可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3%的標準給予獎勵。
(2)獨棟私房
被征收房屋為2戶以上至5戶以下的,每戶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1%的標準給予獎勵;被征房屋產權人6 戶以上的,每戶可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2%的標準給予獎勵;被征房屋產權人為一人且屬獨棟的,可與1戶以上類似被征房屋的產權人自由組合,組合戶數的獎勵標準與上述戶數標準相對應。
(三)分片獎勵
房屋征收部門應根據建設項目的大小、被征收房屋(不含公產房)的多少等因素,按100戶的標準將項目劃分為多個片區,項目不足100戶的,可以以項目為片,劃片情況同時在征收方案中公布。片區內所有被征收人,在分戶評估結果公示起60日內,完成補償協議簽訂的,每戶還再可獲10000元的獎勵。
六、補助、獎勵資金按實際簽約并搬遷交房的時間計算,同時,在房屋征收范圍內的固定地點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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