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四川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的函
關于四川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的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關于四川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的函
關于四川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的函
人社廳函〔2011〕681號
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于報請審核〈四川省2011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送審稿)〉的請示》(川人社〔2011〕95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你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850元、780元、710元、650元調整為1050元、960元、880元、800元。
二、同意你省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8.9元、8.2元、7.5元、6.8元調整為11元、10元、9.3元、8.4元。
三、請在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后10日內,將發布的文件報我部備案。
四、請進一步加強對企業執行《最低工資規定》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