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管理規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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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發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管理規定》的公告
關于發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管理規定》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1號
根據國務院批準的《關于印發〈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12]34號)的規定,現將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管理規定》予以發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各地對執行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稅務總局(征管科技司)。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做好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批準的《關于印發〈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12]34號,以下簡稱《辦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電器電子產品的生產者,為基金繳納義務人,應當按照本規定繳納基金。
第三條 基金的征收范圍、征收標準依照《國內銷售電器電子產品基金征收范圍和標準》(附件1)執行。
基金的征收范圍、征收標準調整的,依照調整后的范圍和標準執行。
第四條 基金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
基金繳納義務人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基金。
對基金繳納義務人征收基金,適用稅收征收管理的規定。
第五條 基金繳納義務人銷售應征基金產品時繳納基金。本規定所稱銷售,是指通過從購買方取得貨物、貨幣或其他經濟利益轉讓應征基金產品所有權。
基金繳納義務人受托加工生產應征基金產品的,不論原料和主要材料由何方提供,不論在財務上是否做銷售處理,均由受托方繳納基金。
第六條 基金繳納義務人將應征基金產品用于生產非應征基金產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機構、提供勞務、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于移送使用時繳納基金。
第七條 基金繳納義務人銷售或受托加工生產相關電器電子產品,按照從量定額的辦法計算應繳納基金。應繳納基金的計算公式為:
應繳納基金=銷售數量(受托加工數量)×征收標準
第八條 基金繳納義務的發生時間按照如下要求確定:
(一)基金繳納義務人銷售電器電子產品的,按不同的銷售結算方式分別為:
1.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或者無書面合同的,為發出電器電子產品的當天;
2.采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為發出電器電子產品的當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的,為發出電器電子產品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4.采取其他結算方式的,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二)受托加工應征基金產品,基金繳納義務人只收取加工費的,為委托方提貨的當天。
(三)基金繳納義務人將應征基金產品用于本規定第六條規定情形的,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四)基金繳納義務人以委托代銷方式銷售應征基金產品的,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應征基金產品滿180天的當天。
第九條 基金繳納義務人出口電器電子產品,免征基金。
第十條 基金繳納義務人購進或者收回委托加工電器電子產品已繳納基金的,從應征基金產品銷售數量中扣除;不足扣除部分,可留待下期繼續扣除。
第十一條 基金繳納義務人應當準確核算購進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繳納基金的電器電子產品數量,不能準確核算的,按實際銷售數量征收基金。
第十二條 基金繳納義務人已繳納基金的電器電子產品發生銷貨退回的,準予在當期申報中扣除,不足扣除部分,可留待下期繼續扣除。
第十三條 對采用有利于資源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設計方案以及使用環保和便于回收利用材料生產的電器電子產品,可以減征基金的,按照國務院相關部門的具體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基金繳納義務人按季申報繳納基金。
基金繳納義務人應當自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基金,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申報表》(附件2)。
第十五條 國家稅務局征收基金應使用稅收票證。
第十六條 基金繳納義務人應妥善保管基金繳款憑證、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清單、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委托代理出口協議、委托加工協議、退貨證明及其他相關資料。
基金繳納義務人應當自覺接受稅務機關的監督檢查,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拒絕、隱瞞。
第十七條 基金繳納義務人違反基金征收管理規定的,稅務機關比照稅收違法行為予以行政處罰。
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國內銷售電器電子產品基金征收范圍和標準.xls
2.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申報表.xls
附件1
國內銷售電器電子產品基金征收范圍和標準
序號 產品種類 產品范圍 征收標準(元/臺)
1 電視機 陰極射線管(黑白、彩色)電視機 13
液晶電視機 13
等離子電視機 13
背投電視機 13
其他用于接收信號并還原出圖像及伴音的終端設備 13
2 電冰箱 冷藏冷凍箱(柜) 12
冷藏箱(柜) 12
冷凍箱(柜) 12
其他具有制冷系統、消耗能量以獲取冷量的隔熱箱體 12
3 洗衣機 波輪式洗衣機 7
滾筒式洗衣機 7
攪拌式洗衣機 7
脫水機 7
其他依靠機械作用洗滌衣物(含兼有干衣功能)的器具 7
4 房間空調器 整體式空調(窗機、穿墻機等) 7
分體式空調(分體壁掛、分體柜機等) 7
一拖多空調器 7
其他制冷量在14000W及以下的房間空氣調節器具 7
5 微型計算機 臺式微型計算機的顯示器 10
主機、顯示器一體形式的臺式微型計算機 10
便攜式微型計算機(含平板電腦、掌上電腦) 10
其他信息事務處理實體 10
注:對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銷售臺式微型計算機整機不征收基金,但臺式微型計算機顯示器生產者將其生產的顯示器組裝成計算機整機銷售的除外。對臺式微型計算機顯示器生產者組裝的計算機整機按照10元/臺的標準征收基金。
附件2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申報表
納稅人識別號: 金額單位 元
納稅人名稱: 數量單位 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所屬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項目 產品種類 欄次 一 二 三 四 五 合計
應征基金產品種類 1
本期銷售數量 2=3+4
其中:應征銷售數量 3
出口免征銷售數量 4
上期未扣數量 5
本期可扣除數量 6=7+8+9+10
其中:進口數量 7
國內購進數量 8
委托加工收回數量 9
已征基金產品可抵退貨數量 10
本期應征數量 11(若3-5-6>0,為3-5-6;否則為0)
結轉下期扣除數量 12(若3-5-6<0,為5+6-3;否則為0)
征收標準 13
本期應征基金金額 14=11×13
本期減征金額 15
已預繳基金額 16
上期結轉基金額 17
本期應補基金額 "18(若14-15-16-17>0,為14-15-16-
17;否則為0)"
本期結轉下期基金額 "19(若14-15-16-17<0,為15+16+17-
14;否則為0)"
"繳納義務人或代理人聲明:
此申報表是根據國家關于基金的相關規定填報,我確定它是真實的、可靠的、完整的。" 如繳納義務人填報,由繳納義務人填寫此欄:
經辦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系電話:
如委托代理人填報,由代理人填寫此欄:
代理人名稱: 授權人(簽章):
代理經辦人(公章): 聯系電話:
以下由稅務機關填寫
收到日期: 接收人: 主管稅務機關蓋章:
"填表說明:
1、本表適用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繳納義務人填報。本表所稱產品是指應征基金的電器電子
產品。本表“合計”欄為1至5欄的合計數。
2、“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稅務機關為基金繳納義務人確定的識別號,即:稅務登記證號碼。
3、“納稅人名稱”欄,填寫基金繳納義務人單位名稱全稱,不得填寫簡稱。
4、“填表日期”填寫基金繳納義務人填寫本表的具體日期。
5、“所屬期”填寫基金繳納義務人申報的應納基金所屬時間,填寫具體的起止年、月、日。
6、第1項“應征基金產品種類” 填寫產品編碼:電視機01、電冰箱02、洗衣機03、房間空調器04、微型計算機05。
7、第2項“本期銷售數量”,填寫第3項和第4項之和。
8、第3項“應征銷售數量”,填寫按照本規定第五條和第六條確定的數量之和(不包括出口數量)。
9、第4項“出口免征銷售數量”,填寫出口的產品數量。
10、第5項“上期未扣數量”,填寫本表上期第12項“結轉下期扣除數量”。
11、第6項“本期可扣除數量”,填寫第7項、第8項、第9項、第10項之和。
12、第7項“進口數量”,填寫已由海關征收基金的進口產品數量。
13、第8項“國內購進數量”, 填寫從國內購進的已征基金產品數量。
14、第9項“委托加工收回數量”,填寫從受托方收回委托加工已征基金的產品數量。
15、第10項“已征基金產品可抵退貨數量”,填寫已征基金產品發生銷貨退回的數量。
16、第11項“本期應征數量”,填寫第3項減去第5項、第6項的余額,當余額為負數時,本項為0。
17、第12項“結轉下期扣除數量”,填寫第5項、第6項之和減去第3項的余額,當余額為負數時,本項為0。
18、第13項“征收標準”,按照《國內銷售電器電子產品基金征收范圍和標準》填寫。
19、第14項“本期應征基金金額”,填寫第11項與第13項的乘積。
20、第15項“本期減征金額”,本項在國務院相關部門的具體規定未明確之前暫不填寫。
21、第16項“已預繳基金額”,填寫已預繳的基金金額。
22、第17項“上期結轉基金額”,填寫本表上期第19項“本期結轉下期基金額”。
23、第18項“本期應補基金額”,填寫第14項減去第15項、第16項、第17項的余額,余額為負數時,本項為0。
24、第19項“本期結轉下期基金額”,填寫第15項、第16項、第17項之和減去第14項的余額,余額為負數時,本項為0。"